中共华池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2日至6月2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反馈问题共3方面12个,已整改到位11个,整改完成率91.67%。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方面
1.针对“民生项目落实不到位”问题。对购买服务项目费用做了清算,对2021年社保未缴纳资金全部收回,2022年社保未缴纳资金年底统一清算。对相关人进行了约谈,同时开展监督检查,全面掌握人员底数,每月与服务单位、企业相关负责人沟通,制定了《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对购买服务人员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严格按照民政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要求,每月月底前对次月新确认和取消的救助对象,在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后确认,做到救助对象准确。党组会议记录人员严格按照会议研究的事项内容,逐项记录,做到研究内容与记录内容一致。
2.针对“管理服务水平有待提高”问题。发布招聘公告,公开向社会招聘服务人员,逐步解决养老服务机构护理人员配比问题。向县组织、编制等部门申报增加人员的报告,目前等待审核审批。向省民政厅上报敬老院维修指标,申请增加资金的报告,多渠道争取维修资金,力争尽早开工,消除安全隐患。
3.针对“社会组织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对社会团体开展联合检查,注销撤销了不符合规定的,剩余的签订了《协会收费自律承诺书》,并报社会救助和社会组织管理股进行备案。对2019年以来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资料进行“回头看”,相关资料已整理留存。向无办公场所和专职工作人员的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及业务主管单位发送了整改通知。
4.针对“对重点工作推进落实不够有力”问题。扎实开展证明事项梳理汇总,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通知》,并同步公开发布附件《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城镇社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涉农社区、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主要事项清单》《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清单(第二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证明事项办事指南(样表)》。二制定了《华池县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党组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提请局党组会议研究,对有时限要求的任务和文件,必须按规定限时办结。在收文登记后1日内由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并送领导批办,相关业务人员接到批转文件后,及时制定本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明确工作时间和要求,确保各项工作精准落实。
5.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短板”问题。靠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健全完善“第一责任、直接责任、一岗双责”制度体系,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研究制定了各项工作要点,调整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形成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华池民政”公众号发布信息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所有发布的稿件落款均标注总编、责编、核稿、撰稿人,对外发布信息标准规范。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6.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有短板”问题。在职工会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重点学习了第三章党委(党组)的监督。在局党组会上强调谈心谈话的重要性,要求各班子成员,分管同志务必重视谈心谈话工作,保证质量,达到沟通思想,扬长避短,促进思想的目的。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
7.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组织相关股室及业务人员,认真学习《甘肃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明确政策标准,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约谈,并对涉及的公司资金进行上缴处理。
8.针对“作风建设有待加强”问题。召开“民政讲堂”,对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公文处理业务培训。严肃会风会纪,落实会议签到制度,对因病因事不能参加会议的,提前履行请假手续。进一步精简会议,不该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必须召开的会议要结合工作实际,以务实的作风、得力的举措,做好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要准确全面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会议议题,会议内容及相关人员在议事过程提出的意见建议等。严格执行公文管理制度,强化流程管理,文件由股室负责人和人秘股负责人审核后,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赋号,并及时进行登记。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9.针对“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谨问题。制定了《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修订完善了《华池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从民政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明确、细化、量化集体决策事项范围,规范决策方式和决策程序。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班子集体研究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时,在充分发挥民主的基础上,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并作出最后陈述表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凡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做到“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工作约谈。
10.针对“机关党建标准化建设程度不高”问题。撤销救助服务中心党支部,原救助服务中心党支部全体党员转入民政局党支部统一教育、管理和监督。召开支委会,对支部五星级提升方案进行查缺补漏,确保年底实现晋级目标。严格按照主题党日提醒函要求,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和会后整理工作。加强党务知识及公文处理业务学习,提高党建业务工作能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会前谈心谈话制度,抓好查摆问题整改。规范党员发展程序,针对存在问题,迅速纠正错误,认真学习发展党员工作规范,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出现。坚持党务公开原则,明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严格公开程序和方式,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11.针对“内控机制不健全”问题。一是开展学习培训。组织全体民政干部认真学习《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保密法》《保密法实施条列》等内容,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保密意识,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保密工作制度,明确保密工作的责任领导及业务人员,业务人员需熟练掌握档案归档相关业务,专门负责收发保密文件。二是从严管理干部。制定《关于加强干部管理监督的若干意见》,从强化日常管理监督、严格请销假制度、开展干部轮岗交流、从严落实考评制度、注重做好激励关爱、强化管理监督责任等方面管理干部。三是落实绩效考核。制定《民政系统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准确评价干部的工作实绩,充分发挥考核奖惩激励作用,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形成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四是转变工作作风。制定《华池县民政局党组整顿工作作风创建“两型”机关工作方案》,强化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推动机关作风和干部精神面貌持续好转。
12.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认真梳理了2019年至今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并在局务会上进行了公示。今后,严格每季度公示制度,确保“三公经费”规范使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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