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履行监督首责 发挥好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叠加效应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推开以后,监察委员会与纪委合署办公,共同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作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进一步深化监督体系建设,整合调动各方监督资源力量,攥指成拳,凝神聚力,切实履行监督首责,把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叠加合署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巩固新时代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
深化巡察监督,发挥利剑作用。把坚定地维护核心、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强化政治监督,把维护核心意识强不强、贯彻十九大精神自觉不自觉、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力不有力、党内政治生活严肃不严肃作为巡察重点,紧扣基层特点灵活机动开展专项巡察,把巡察触角延伸到县直部门、乡镇和村组一线,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让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接受“政治体检”。
深化派驻监督,发挥探头作用。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是强化党内监督的必然要求和有力举措,要尽快完成县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指导和服务,认真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派驻机构发挥职能作用的突出矛盾问题,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和与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加强工作联系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置,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深化一线监督,发挥前哨作用。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长期身处一线、贴近群众、熟悉民情,与基层党员干部保持零距离接触,具有“近距离监督”的先天优势。要进一步规范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把工作重心放在监督权力运行和村务公开上,对基层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严防和纠正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真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切实履行职责使命,发挥叠加效应。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监委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首要的职责都是监督,重在发现问题,目的都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把纪委监督与监委监督贯通起来,同向发力,深度融合,要探索向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拓展延伸监察业务,授予其必要的监察权限,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