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问责扶贫领域失职失责人员144人
“因工作不严谨不细致,宕昌县官亭镇付家村在落实‘一户一策’帮扶计划中,造成农户基本信息与收入核算出现错误,县纪委分别对官亭镇党委书记、镇长、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兼第一书记诫勉谈话,分别给予官亭镇纪委书记、官亭镇付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村文书、驻村干部党内警告处分。”这是陇南市近期通报的一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类似这样,因在脱贫攻坚中不走心,落实工作责任不到位、不细致,导致多名党员干部被问责的情况在陇南为数不少。
今年以来,陇南市紧盯脱贫攻坚这一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把问责作为推动脱贫攻坚任务落实的保障性措施,持续加大扶贫领域追责问责力度。先后制定印发脱贫攻坚责任清单及问责办法,对问责情形、问责依据、问责程序和方式进一步细化,同时注重与市纪委监委扶贫领域“一定二看五查六建”精准监督工作法相衔接,列出领导干部落实脱贫攻坚责任的22条负面清单,开展精准监督、精准问责,倒逼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落实。1月至7月,全市共问责扶贫领域失职失责人员144人,给予党纪处分52人、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89人。
在对扶贫领域开展监督的过程中,陇南市坚持把项目实施、资金运行、工作作风转变等作为问责重点,对落实工作任务进展缓慢、不担当不作为和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问题从严从快问责,凡涉及到责任落实不到位引起严重后果的问题,在调查当事人违规违纪违法事实的同时,一并调查相关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的履行情况,实施“一案双查”。截至目前,全市共问责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86人、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2人、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56人。
在严肃问责的基础上,该市还建立市县区“1+9”通报曝光平台,对查处和问责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例,通过文件通报、媒体曝光、公示栏曝光等方式进行定期不定期通报曝光,共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9批次82人,充分发挥了警示和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