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室:坚持“五不受理”原则 严把送审案件质量关
发布时间:2018-10-17 09:11
来源:华池县纪委监委
作者:杨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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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纪委监委实行送审案件“五不受理”原则,严把“入口关”。一是事实不清楚不受理,事实必须清晰的反映出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后果等直观反映事实真相的要素。二是证据不充分不受理,涉案证据必须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的特性,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三是定性不准确不受理,所交案件必须定性准确,条规法律引用恰当。四是程序不完备不受理,严把程序关,从案件线索处置到移送审理,整个调查环节中的程序材料必须完整齐全,确保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五是案卷不规范不受理,送审案件按照省纪委调查卷“模拟卷宗”装订要求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