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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312人次

发布时间:2018-10-23 09:09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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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宁县纪委监委深入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立足抓早抓小,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截至目前,该县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312人次。

宁县纪委监委不断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坚决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1-9月,该县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43人次,其中函询10人、诫勉谈话55人、告诫约谈35人、提醒约谈19人、批评教育63人、通报批评61人,占处分处理总量的77.9%。同时,该县通过开展作风纪律监督检查、专项检查、专项治理发现问题线索,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严防“形态”升级恶化。截至目前,该县共给予党纪轻处分63人,占处分总量的20.2%。

在此基础上,宁县积极转变监督执纪工作方式,坚持挺纪在前,关口前移,实现监督执纪问责经常化,对确有问题的干部,严肃执纪审查,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查处党员干部队伍中的极少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截至目前,该县作出党政纪重处分5人,占处分处理总量的1.6%,共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仅占处分处理总量的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