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1.白银市靖远县民政局履职不到位问题。2017年3月,靖远县老年公寓建设项目进度缓慢,县民政局滞留项目资金400万元;2017年7月,县民政局对省审计厅反馈的10人违规享受低保4.2万元问题整改不力,违规资金未全部收缴。对此,县民政局原局长苏国锦履行职责不到位,抓项目建设和整改工作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分管低保工作的副局长詹国梁督促落实不到位,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县民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焦梦樵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2018年6月,苏国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詹国梁、焦梦樵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天水市甘谷县六峰镇政府低保管理不到位问题。2015至2016年,六峰镇政府在低保审核中把关不严、动态管理不到位,全镇2户4人违规享受城镇低保1.37万元,26户89人违规享受农村低保14.37万元,共涉及资金15.74万元。对此,六峰镇镇长王立斌履行职责不到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分管副镇长李琳责任心不强,工作不严不实,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7年11月,王立斌、李琳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资金已被追缴。
3.武威市古浪县民权镇实施整村推进项目中弄虚作假问题。2015年,民权镇杜庄村在实施整村推进项目中,分管扶贫工作的副镇长邢延军、镇扶贫专干罗瑞、原村党支部书记杜俊仁弄虚作假,签名上报审核材料,将49座不符合条件的养殖暖棚通过验收,致使19.6万元扶贫资金未能发挥作用。对此,民权镇原镇长何永国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8月,何永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杜俊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邢延军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罗瑞受到政务降级处分(降低一个工资级别)。
4.庆阳市合水县农牧局等单位在扶贫项目实施中违反相关程序问题。2016年,合水县农牧局在组织实施现代畜牧业良种繁育项目时,对389.7万元的仔猪投放、良种羊和基础母牛调引项目未公开招标,违规采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同时,在未按程序报批、办理项目变更手续的情况下,追加项目资金67.3万元。对此,县农牧局局长张怀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县农牧局副局长董晓红、县畜牧站站长李文全、县财政局副局长刘继恩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8年9月,张怀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董晓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李文全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刘继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张掖市高台县南华镇信号村原党支部书记郇爱年违规收回群众冬春生活救助资金问题。2016年7月,郇爱年安排信号村文书,违规收回30户农户冬春生活救助资金3.9万元,用于支付该村养老服务中心燃煤费。2018年8月,郇爱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