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警鉴】平分低保袖手旁观 监管失责处分不冤
“低保金发给群众了,至于如何使用,这是群众的事情,我们没有占用过一分钱,处分实在想不通。”面对临夏县纪委监委审查组的同志,刁祁乡原副乡长马远新和铁家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文琼一脸委屈。
自己不贪不占,为何还要挨处分?
事情还得从今年8月份说起。临夏县纪委监委接到刁祁乡铁家村群众实名举报,反映其享受的农村低保金未落实,怀疑被村干部贪污了。该问题涉及扶贫领域,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县纪委监委决定直查。
为查明事情的真相,核查组制定初核方案后赶赴刁祁镇,首先调取2018年铁家村低保花名册,但从中未找到举报人姓名。核查组继续调取2015年至2017年的花名册,依然查无此人。难道举报人不是低保对象?既然不是低保户,那为什么要反映其低保金未落实呢?是反映的问题失实,还是另有隐情?核查一时陷入僵局。
此路不通,那就另寻出路。核查人员随即调整思路,马不停蹄地找到举报人,要求提供低保证和“一折统”,但举报人无法提供。不能提供有效证件,显然不是低保户,既然不是低保户,为什么能领取低保金呢?举报人信誓旦旦,证实自己以前每季度都能领取400元左右的低保金,只是最近再未领取,怀疑被村干部贪污了。核查人员话题一转,问其从何处领取低保金,举报人称从本社社长马麦扫地处领取。柳暗花明,社长便是突破口,核查组很快从外围搜集到低保金由社长收回统一管理的证据。在党纪法规的震慑下,马麦扫地终于如实交代了平分低保金的经过。
原来,铁家村六社未享受低保的农户不愿出义务工,社长组织集体劳动十分困难,为解决矛盾,群众私下商议:低保金由9户低保户取出后,交给社长按该社户数平均分配,对残疾人和特别困难的家庭多安排一份,义务工大家共同承担。经核实,该社2014年至2017年第一季度累计领取低保金15.95万元,由33户群众按季度平分。由于举报人一段时期以来未参加义务工,所以没有给其分配。至此,案情水落石出,举报人所领的低保金原是违规平分所得。
铁家村六社群众集体平分低保金的问题,违反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临夏县纪委监委依据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之规定,对履行监管责任不力的马远新、李文琼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马麦扫地予以批评教育,对低保监管不到位的刁祁镇政府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对低保进行清理整顿,加强管理。
“我对村民私下平分低保金的问题疏于管理,是我履职不到位造成的,愿接受组织的处理。”李文琼后悔地说道。
“原来我认为事不关己,通过这次深刻教训,我将在今后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马远新表示。
【执纪者说】
农村低保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被平分有悖政策初衷。乡村基层干部是党和政府各项惠民政策的直接实施者,虽然马远新和李文琼没有把低保金装入自己的腰包,但群众意识淡薄,疏于监管,最终因履职不力挨了纪律的板子。这起案件警醒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转变作风,做到守土有责,以优良的作风和铁的纪律保障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通讯员 陈永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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