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恢复重建之初—— “积案如山、积信如山”问题是如何解决的
1978年12月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会由100人组成。会议选举陈云为第一书记,邓颖超为第二书记,胡耀邦为第三书记,黄克诚为常务书记,王鹤寿为副书记。中央纪委恢复重建之初,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十分繁重,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积案如山、积信如山”。
“积案如山、积信如山”的基本情况及历史原因
1978年12月24日,十一届三中全会发表公报,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从25日开始,中央纪委就陆续收到群众来信。截至1979年1月11日,写给陈云、邓颖超、胡耀邦、黄克诚等中央纪委领导同志和中央纪委的控诉信、申诉信或者建议信就有6000多件,有的信甚至长达几百页。
1979年全年,中央纪委共收到来信27万多件,接待来访29000多人次。4月份来信来访最多,达到38000件次,5月份积压信件最多,累计5万多件得不到及时处理。申诉案件约占60%左右。另外,刚恢复重建的中央纪委,还要审理林彪、“四人帮”两个反革命集团及其关联案件和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大量问题,任务异常繁重。
“积案如山、积信如山”的主要原因是林彪、“四人帮”集团的干扰破坏,严重损害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造成了党的组织不纯,党员干部违法乱纪的问题很多,制造了大量冤假错案。中央纪委恢复重建后,全党、全军、全国人民对中央纪委寄托着很大的希望。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民主集中制开始得到恢复。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当时来信来访多,是个好现象。
针对“积案如山、积信如山”问题的工作部署
1979年1月,中央纪委恢复重建后的第一次全体会议部署了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协助各级党委对党员加强党的纪律和传统优良作风的教育;二是抓紧处理积压的案件;三是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四是尽快建立和健全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可见,当时部署工作任务时,是把解决“积案如山、积信如山”问题作为两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工作来抓的,并提出了以下工作要求:
抓紧处理积压的案件。首先要与党的组织部门、公检法机关密切配合,抓紧做好冤案、错案、假案的平反和错划右派的改正工作。要及时检查处理在党内搞阴谋活动、破坏党的团结的案件,肆意破坏党的政策的案件,破坏党规党法和社会主义法制、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案件,破坏财经纪律和国家统一计划的案件,由于官僚主义而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案件。凡是有广泛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要通报全党,以至在报上公布。这一方面是伸张正气,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另一方面也激发广大党员与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有利于安定团结,有利于引导群众心情舒畅地为四个现代化而奋斗。
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对群众的揭发、申诉和控告,要认真处理。及时处理积案,必须采取分级、分部门处理的办法。不能把可以和应该由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或其他部门处理的案件,都集中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处理,这样就会延误处理案件的时间。重要的来信来访,各级纪委领导要亲自过问。对上访者要热情接待,对他们提出的问题要弄清情况,妥善解决。一方面要保护控告人,一方面对打击报复或蓄意诬告好人的,要按党纪国法制裁。
破解“积案如山、积信如山”难题的工作实践
1979年1月25日,中央纪委向中央报告:近来,直接向中央提出的控诉、申诉案件,日益增多。中央纪委只能检查处理一些重大案件,大量的还得依靠各级党委分级处理,就地解决。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切实加强领导,继续抓紧做好冤假错案的复查平反工作。
建立有关工作机制——
一是大量选调干部。1979年1月开始,中央纪委机关从中央机关80多个部、委、局和解放军各总部及北京市机关推荐的干部名单中选借、选调干部开展信访和办案工作。
二是建立工作机构。1979年1月26日,中央纪委发布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工作任务、职权范围、机构设置的规定》,设置了办公厅、研究室、纪律检查室、案件审理室、来信来访室等几个办事机构。《规定》同时说明,“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其他的室或小组”。在纪律检查室设立工交、农林、财贸、政法文教(包括党群、外事、外交)等检查组。在信访室设立来信处、来访处、综合处。为完成特定任务,还陆续成立了八个组,主要负责特定案件的审查和审理工作。
三是明确工作方法。中央纪委恢复重建初期,面对积压信件和案件较多等紧迫问题,原定每周一次的书记办公会改为每周两次,着力研究相应的组织人事和工作安排等重大问题。1979年2月12日,办公会在讨论信访及办案机构设置问题时,时任常务书记黄克诚指出了办信和办案的工作方法,他讲,“省的信转地方办,重要信挑出,领导研究”;“重要信常委、副书记处理”;“需要时可分文教、政法等几个小组,就地办公,下去调研,检查案子,三四个人一个组可以了”。3月15日办公会上,黄克诚同志指出,“要从来信来访看党内存在的问题、不良倾向,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3月27日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信访工作汇报提纲》,会议提出“信访工作要抓典型”;“不能只是把信转出去,解决不了问题”;“要从案件检查组抽人,选择案子去检查”。4月6日办公会专题讨论《来信来访工作报告》,分析信访问题多的突出原因,并提出“把信带到省里去办;中央纪委专职委员带队去三个省,每个组去两三个人,一个组搞两三个案件。”
针对“积案如山”的做法——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面对“积案如山”问题,陈云同志态度很坚决,在中央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把问题放到当时的历史情况中去考察,做出实事求是的结论。
二是加强调研和指导。一年内,为进一步掌握第一手的真实情况,弄清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妥善处理一些疑难案件,中央纪委派出工作组,由副书记、常委、委员带领,先后到11个省市和单位,对各地有关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问题,平反冤假错案问题和违法乱纪问题,进行了一些调查研究。1979年7月和9月,中央纪委先后召开省、市、自治区纪律检查工作会议和中央国家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座谈会,听取了情况,交流了经验,明确了任务。两次会上,大量地反映了干部中搞特殊化、违反财经纪律、官僚主义等方面的问题。两次会后,不少省市和部门也都召开纪检工作会议,协助各级党委做了大量工作。
三是全国大规模地持续开展平反冤假错案工作。这项工作持续了3年时间,截至1982年底,全国平反、纠正了大约300万人的冤假错案,给40多万名党员恢复了党籍,给12万多名党员撤销了原给予的处分。
针对“积信如山”的做法——
一是坚持“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大量的积压信件,信访部门及时分析,进行归口处理,把不属于党纪范围的信件,及时转送有关部门。1979年6月,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联合印发《处理来信来访业务分工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分工。中央纪委只受理揭发、控告党员干部违法乱纪的案件,党员干部对因受党纪处分提出的申诉等。属于纪委工作范围的信件,也进行了分级处理:重要的信访案件,由中央纪委派人下去或者由省、市、自治区派人上来共同研究处理;一般的信访案件,有的转送省、市、自治区处理,催报处理结果;有的转送省、市、自治区,由他们直接处理。
二是加强指导,坚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大约有80%的信访件应由县和县以下基层单位处理,其中重复信访约占25%,大量的越级和重复信访,不但增加中央纪委和省、市、自治区党委、纪委的工作量,更严重的是影响生产和社会安定。一年内,中央纪委先后分地区召开四次信访工作经验交流会,强调解放思想,克服各种阻力和干扰,实事求是处理问题。大力推动各省、市、自治区加强县一级的信访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要求县一级纪委对检举、控告案件多办少转,做到件件有着落。抓住一批好的县级纪委信访部门作为典型进行经验交流。
三是把信访工作同检查处理违纪案件、纠正党内不正之风结合起来。1979年全年,中央纪委信访室编印《信访摘报》540期,向中央和中央纪委领导反映了个别领导干部抵制党的路线、政策的情况和某些领导干部搞特殊化等不正之风典型事例,有些经调查核实还发了通报或在报纸上公布,对教育党员、搞好党风、严肃党纪起到了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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