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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村务监督委员会存在的问题及作用发挥

南梁镇纪委 方晓斐

发布时间:2018-12-06 09:26   来源:华池县纪委监委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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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民对村务进行民主监督的机构,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环节,对从源头上遏制村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从我县近几年村务监督委员会实际运行情况来看,存在职能作用发挥不大、人员素质普遍较低、队伍结构涣散等问题。就目前形势下,如何充分发挥我县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推进村级民主监督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是当前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课题。现就我县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情况汇报如下:

一、 村务监督委员会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村务监督委员基本情况。

目前,南梁镇3个村每村设1名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2名委员,共计9名成员;其中离任村干部3名,党员5名,初中文化程度5人,小学文化程度4人,男性8名,女性一名,平均年龄55岁。从履职情况来看,荔园堡村监督检委员会主任积极参与村务监督,并对村“两委”提出了可行的意见建议,对村务及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了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实际监督效果较好,切实发挥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村监会成员自身存在的问题。村监会成员存在不愿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监督委员会主任不愿担任起职责做好监督工作,怕耽误时间影响挣钱,怕找麻烦结冤家,怕工作不力自找麻烦,心里没底缺乏信心,既没法向群众交代,也不好向上级交代,从而不愿监督。个别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文化素质偏低、党员结构不合理、年龄结构偏大、工作职责模糊和工作积极性偏低。监督委员会对村经济财务、政策精神、村集体项目等重大事项不了解,对监督的重点和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不明确,缺少相关业务知识而导致不会监督。部分村监会成员在心里愿意监督,但实际工作中却蹑手蹑脚,不敢监督,面对“村两委”班子,力量抗衡不起,怕村干部不理解得罪干部,怕惹恼群众乡亲埋怨,怕得罪村里的宗族大户,最后招来报复,得不偿失。

2、上级党组织不重视的问题。乡镇党委和纪委普遍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不重视,仅仅停留在配齐村监会成员的表面工作上,未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有照顾离任村干部的情感成分。在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过程中,没有发挥指导和建议作用,完全由村两委负责推荐人选。

3、村干部的认识导致的问题。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对村务监督不重视,表现不积极配合,导致监督推行过程中有一定的阻力,这严重影响到村委监督委员会的工作积极性。有的村主要领导甚至不愿意接受监督,并且采取不同手段规避监督,有的村监会成员特别是村监会主任又不愿意与村主要领导产生矛盾,而且大多数都是前任和现任村干部的关系,导致造成监督缺失。

4、工作保障中的问题。一是待遇较低,村监会主任没有纳入村干部正式编制,报酬偏低,每年只有4000元工资,工作积极性难以调动;二是缺少阵地,“村部”普遍没有给村监会主任落实办公室或者合署办公(个别村部墙上有村务监督制度);三是缺乏培训,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普遍没有参加过业务培训,缺乏村务监督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二、影响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的因素

(一)意识淡薄、认识偏差。当前,不少村干部没有从促进村务管理、改善干群关系等积极方面来看待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立,而是更多地考虑村监会给自身带来的不利影响。有些村干部认为建立村监会就是对自己的不信任,有抵触情绪;有些村干部觉得村监会监督束缚了手脚,是在找麻烦,影响办事效率;有些村干部更是存私心,怕被“夺权”,不愿接受监督,担心被监督之后,约束多了,自己权力就小了,以权谋私的空间就没了。

(二)体系缺陷、执行不力。因村监会成立时间不长、经验不足等原因,相关制度建设一般体现在较为宏观层次的指导上,而在微观层次的具体运作方面却存在制度供给不足,针对性的指导和规范村监会工作的制度较少,监督制度不完善、不科学。村务监督规范化、程序化规定的缺失,致使村务监督随意性较大,监督就有可能流于形式,出现了“不监督”、“难监督”和“乱监督”问题,村监会的运行效力大打折扣,甚至有名无实,形同虚设。

(三)结构失衡、业务薄弱。多数村发展新党员不积极,党员队伍严重老化,党组织不能及时补充新鲜血液,这也间接导致了村监会主任人选的选择范围和人员素质受影响。因此,由于村监会成员自身素质的偏差造成工作效率低下的现象较为普遍:有的因知识水平不高等原因,对村监会工作不知从何下手;有的认为村监会是形式上的,不可能有效监督村“两委会”;有的为了明哲保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监督工作不上心、不卖力;还有的认为都是邻里乡亲的,没必要用心监督等等。

三、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的对策建议

针对以上我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从以下四方面加强:

(一)提高待遇保障,激活干事激情。建议将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纳入村干部正式编制,工资水平及养老保险等待遇与村干部待遇保持一致,提高他们的待遇保障水平,本身作为农民的村监会主任首先考虑的是自身的利益问题,只有足够的经济基础作为保障,才能保证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动力,才能进一步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激情。

(二)创新工作机制,突出监督实效。1、实行月报告制度。为加强镇纪委与村监会的双向沟通和工作指导,建议实行村监会主任工作月报告制度,报告制度要求各村监会主任汇报本月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工作打算,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以便镇纪委及时掌握村监会工作运行情况;同时要建立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制度,以便镇纪委能迅速掌握情况,有效开展工作。2、实行村部值班制度和村重大项目一事一检查制度,村监会成员要与村干部一样,实行值班制度,并对村干部在村部及进行入户的村务活动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特别是村上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扶贫政策项目落实等工作要一事一检查,切实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但不得干涉“村两委”日常工作开展。3、实行村务监督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对于“村两委”开会研究重大村务、财务、工程项目、民生问题等事宜,村监会主任必须召集村两委负责人、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召开联系会议,并对有关问题要提出建议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纠正。4、实行村级财务支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制度。凡是村上的所有财务支出,除村主任签字以外,也必须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同签字确认,方可到乡(镇)农财中心报账。

(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在今后村级换届推选村监委成员时,增设年龄和学历上的条件限制,注重将参政意识强、有一定文化功底、年富力强、公道正派、富有责任心的农村党员、村民代表推选为村监会主任,将有知识、有技能、愿意为群众办事、有方法为群众办事的青年后备干部充实到村监会队伍。同时对村监会成员进行业务能力的培训,重点培训村监会的职责权限、监督方式、监督内容和程序,以提高村监会的监督水平和能力,使其不仅敢于监督,而且善于监督,全面提高村监会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督查考核,强化组织领导。把对村监会的考核统一纳入到村级班子的年度考核之中,要求村监会主任向村民代表和全体党员进行述职,接受参会人员的民主评议,确定村监会及组成人员的考核成绩,并按考核结果兑现考核奖励,以此激励村监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乡镇纪委要加强对村监会工作的直接指导和监督,大力支持和保障村监会规范化建设工作,落实工作推进、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对村监会成员利用监督职权谋私利、泄私愤、挑起矛盾、失职渎职的,要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和处理。

四、关于对经常上访的“刺头”是否可以聘请为义务监督员或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建议。敢于监督、经常上访的“刺头”作为村务监督成员有其积极发挥作用的一面,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这部分人大多属于“刁民”,其价值观和人生观与新时代弘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相径庭,在监督过程中有可能对现任村干部进行恶意攻击和诬告陷害,随之引起一些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村党支部作为村集体领导的核心力量,必须要代表公平正义,代表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敢于向各种宗族势力和不良风气作斗争,所选用的人必须要德才兼备,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假如将一些经常上访的“刺头”聘请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必然使老百姓认为村党支部“欺软怕硬”,代表了少数人的利益,使老百姓寒了心,最终使村党支部失去了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