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为收藏
你的位置:首 页 > 要闻要论 > 正文

【以案警鉴】采购员何以成"硕鼠"

发布时间:2018-12-28 08:58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阅读:
【字体: 打印

“琼山幼儿园原采购员王月娥、林玉梅二人犯贪污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处罚金各四十万元,其二人犯罪所得108.5万元继续追缴。”2018年11月14日,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王月娥、林玉梅贪污犯罪作出判决。

  幼儿园采购员何以成为“硕鼠”,着实令人震惊。

  2018年4月,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委巡察组在查阅海口市琼山幼儿园报账凭证时敏锐地发现,该园2017年春季报销学生伙食费76万元,秋季仅报销48万元。

  “为何海口市琼山幼儿园春季和秋季伙食费差额竟多达28万元,难道是新学年招生数锐减?”

  带着疑问,巡察组立即调取了琼山幼儿园春秋两季的招生数量等情况,发现该园两季学生人数基本持平。但另一个发现就是,到了秋季的时候,琼山幼儿园采购员由王月娥和林玉梅换成了别人。

  “也许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所有组员分成两组,兵分两路,一组马上重新整理财务账目,把王月娥、林玉梅担任采购员期间的采购情况与她们不担任采购员之后的采购情况做比对;另外一组立即向王月娥、林玉梅二人了解情况。”巡察组负责人迅速作出安排。

  随着巡察的持续深入,2013年9月至2017年6月,王月娥、林玉梅在担任琼山幼儿园采购员期间,通过虚增采购肉菜种类、数量的方式,日均套取公款近千元的问题渐渐浮出水面。

  按照巡察发现问题线索“一事一报、特事特报”的原则,巡察组立即把情况向区委巡察领导小组汇报。本轮巡察工作尚未结束,巡察组就向区纪委监委移交了琼山幼儿园采购员涉嫌贪污公款、副园长涉嫌违规收受好处费问题线索。

  经查,2013年9月至2017年6月期间,王月娥、林玉梅通过“蚂蚁搬家”的形式,虚报采购幼儿物品等手段套取公款108.5万元。区监委将其两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为了做好巡察和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区纪委监委把警示教育搬进庭审现场,把法庭当作警示教育“课堂”,组织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各村(居)党支部书记等近180人旁听庭审,以身边案“零距离”警示身边人。

  “我对不起孩子们,对不起大家对我的信任,我认罪悔罪……”在庭审现场,王月娥、林玉梅在庭审现场为她们自己所犯下的错误流下了忏悔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