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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四责协同”打造全面从严治党“聚能环”

发布时间:2019-01-07 09:09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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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聚合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压力,激发履职动力,近日,甘肃省榆中县结合县情实际,制定出台了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实施意见。

榆中县的“四责协同”实施意见从科学划分党委(党组)、纪委、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出发,通过细化实化各责任主体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责任,明确履职要求,强化压力传导,将横向协同协作与纵向压力传导相结合,紧盯以往责任不清、协同不够、传导不力等“上热中温下冷”问题,以构建责任落实“共同体”的方式,把责任立起来、明起来、严起来,着力打造全面从严治党“聚能环”,形成责任体系闭环效应,使管党治党责任网络在“协同”中不断压实织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榆中县在明确责任体系的同时,建立并实行责任清单管理、横向纵向负责、履责情况纪实、发现问题约谈、履责报告、督导考核、追责问责等7项机制,分别对“四责”的任务、管理、落实、协同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做到以清单管理“明责”,以横纵向负责“强责”,以履责纪实“细责”,以约谈“督责”,以履责报告“抓责”,以督导考核“促责”,以追责问责“严责”,形成知责明责、履责督责、述责问责的“责任闭环”效应,构建起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