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婚宴两次办 挨了板子被点名
“我违反纪律,给单位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更重要的是感到对不起组织和大家的信任,愧对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关心,给单位抹了黑……”
这是敦煌市水务局党河灌区东干渠管理所所长谢克录在书面检查中写下的一段话。
谢克录是水务系统的一名老同志,在水务系统已工作24年,原本是一名遵规守纪的党员干部,但在给儿子操办婚礼时,分两次操办婚宴,规避监督,违规收受礼金。
经敦煌市纪委查实,2017年9月21日,谢克录为其子在敦煌市某酒店操办婚宴,设宴7桌。9月27日,谢克录再次为其子在敦煌另一家酒店操办婚宴,共邀请亲戚、朋友、战友、同学、同事等,设宴26桌,先后分2次为儿子操办婚宴,邀请管理服务对象100人,违规收受礼金32400元。
根据办案人员介绍,谢克录是知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的,但在为儿子操办婚礼时,他却因侥幸心理作祟,想方设法规避监督贸然违纪。
而且,谢克录在为其子操办婚礼过程中,按照要求上报了《敦煌市公务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承诺只宴请20桌,不宴请管理对象和水务系统干部职工。但在具体操办过程中,谢克录实际宴请33桌,超出申报桌数13桌,超范围宴请亲戚以外的水务系统干部职工及管理对象100人。
谢克录说:“想到自己之前参加别人婚礼较多,儿子婚礼一辈子只有一次,自己分开举办婚礼别人也不知道。”
在敦煌市纪委初核、审查期间,谢克录主动清退了水务系统干部职工及管理对象礼金。
谢克录利用职务上的影响,违规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儿子婚宴并收受礼金,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规定,经敦煌市纪委研究,给予谢克录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市范围通报曝光。
【执纪者说】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必须严守党纪党规要求。有令不止、有纪不守,想法设法规避监督,终究无法躲避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受到纪律处分也就再正常不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不单单是纪律要求,更在考验自己对组织的忠诚。报备是一套,实际操办是另一套,甚至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这种知纪违纪、明知故犯的行为,必须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