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委原常委、华池县委原书记张万福受贿、贪污、行贿、 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开庭
发布时间:2019-05-29 10:23
来源: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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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8日,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庆阳市委原常委、华池县委原书记张万福贪污、受贿、行贿、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
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9年至2017年,被告人张万福在担任庆阳市华池县县长、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1800余万元;在担任庆阳市原石化办主任、华池县县长期间,贪污公款500余万元;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600余万元;在担任庆阳市原石化办主任期间,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将专项资金从公款账户转出,指使财务人员用虚开的发票平账处理,造成经济损失1300余万元;被告人张万福还有5000余万元的家庭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提请以受贿罪、贪污罪、行贿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刑事责任。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三项规程”的要求召开了庭前会议。庭审中,法庭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明确了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重点围绕焦点展开庭审。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万福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张万福在最后陈述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在酒泉的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新闻记者、张万福的亲属60余人旁听了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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