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用好“建议书 ”发挥以案促改作用
发布时间:2019-06-03 17:08
来源:庆阳廉政网
作者:王维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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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规则》等规定,建议你单位加强对全县学区、学校关于婚丧嫁娶事宜操办、举办“升学宴”等规定精神的宣传和管理……”近期,县纪委监委在初核一信访件时,发现某学区存在关于婚丧嫁娶事宜操办、举办“升学宴”等规定精神宣传不到位等问题,在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的同时,向县教育局发出了监察建议书,督促其全面整改。
监察建议书是监察机关履职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县纪委监委把检查(监察)建议作为发挥监督职能、提升监督实效的重要方式,在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和专项督查等工作中,始终坚持以案促改、标本兼治,在对违纪违法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的同时,深入分析发案原因,研判所在单位政治生态状况,对存在问题及时发送检查(监察)建议书,一方面限时整改问题,并对执行情况跟进督办,对无故拖延或拒不执行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另一方面责成相关部门举一反三,摸排整改同类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6份、监察建议书1份,取得了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健全制度和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