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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办理职务违法犯罪案4件5人

发布时间:2019-07-18 11:44   来源:庆阳廉政网   作者:杜青峰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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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华池县公职人员李某某涉嫌贪污犯罪、挪用公款犯罪一案由县监委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是华池县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以来,首次采用留置措施办理的公职人员违法犯罪案件,也是第4例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华池县监察委员会牢牢把握监察机关是实现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政治机关这一属性和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这一定位,按照《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使命,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和权限,坚持纪法贯通、纪法衔接、纪法协同、一体推进,准确运用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积极运用谈话、询问、讯问、调取、留置等监察调查措施,全面加强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的审查调查,严查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的人和事,形成高压震慑,力求达到查处一案、警醒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

截至2019年6月底,县监察委员会共办理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件5人,分别是挪用公款犯罪2件2人,贿赂犯罪1件2人,涉嫌贪污和挪用公款犯罪1件1人,其中采取留置措施1件1人。法院已判决2件3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1人,免于刑事处罚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