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从具体人具体事入手开展专项整治
服刑期间,竟然还能同时享受低保待遇?几个月前,宁波市海曙区纪委监委在办理案件中发现,某社区办理低保的社工刘某玩忽职守,未仔细审核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违反规定允许他人冒名代办申请手续。
其他乡镇街道是否也存在类似的错保、漏保甚至“关系保”“人情保”的情况?除了低保对象识别认定环节,其他管理环节特别是资金拨付、使用等重点环节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随即,海曙区纪委监委向区民政局下达了纪检监察信访建议书,要求在全区开展村(社区)低保问题专项治理,对已去世、已享受社保和首次就业后收入超标的192户266人低保对象予以及时清退,责成相关乡镇街道全额追回低保金。
按照主题教育要求,宁波市重点开展扶贫及帮扶、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将扶贫及帮扶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三资”管理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损公肥私、以权谋私、办事不公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等五大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整治重点,从具体人、具体事入手,开展集中“亮剑”整治。
“村里干部占着集体土地造房子,我们住房困难户反而得不到建房指标”“都告了近一年了,就是没人管”……7月18日,余姚市纪委监委会在开展对群众信访件的调查后,对马渚镇党委对姚家村村主任违规建房问题作出严肃处理,谢某因违规建房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7名包括镇执法管理直接负责人、村党组织书记等在内的镇村干部也被问责。这起历时一年半未得到有效处置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终于得到了及时处置。
在村民身边,是否还有类似的情况?是否还有这样以权谋私、损公肥私的情况在继续发生?在查处个案的同时,余姚市纪委监委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专项整治,今年7月以来,余姚市共对55起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并违规建房问题作出处理,对3名党员干部作出党纪处分,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切实维护好村级集体利益。
将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找出来,将影响其产生的根子问题挖出来。针对村级老年协会资金账户未纳入村集体核算、在监管上存在盲区的情况,宁海县正在开展全面清理村级老年协会账户专项整治行动,一律取消村级老年协会账户,村级老年协会资金和收入全部移交村集体,全面规范村级集体老年协会资金资产管理。
截至目前,按照初步专项整治的成果,宁海县427个村社中已有414个完成了对村级老年协会的整治,清理注销村老年协会账户148个,共移交资金总额约1000万元,进一步堵上了挪用、滥用、权属不清等廉政风险的漏洞。
据悉,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宁波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同时坚持以案为鉴,通过已查处的案件深挖所在领域在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助推源头治理。今年1月至7月,全市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23起,处理16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4人。(宁波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杨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