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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9-12-27 08:55   来源:华池县纪委监委   作者:李秉伟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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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任务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县纪委监委研究制定了《华池县纪委监委机关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办法》规定,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评,摆上重要日程,与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综合研判,建立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规范处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网络舆情信息,积极开展网评工作;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每半年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纪委全会工作报告,接受监督和评议。

《办法》指出,纪检监察机关主要承担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定期分析研判党风廉政新形势,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加强对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的管理,强化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等五方面职责。

《办法》的出台,进一步促进了县纪委监委对全县纪检监察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对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