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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派驻监督的“探头”伸到每一个角落

发布时间:2020-06-10 08:31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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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如何才能发挥好“探头”作用,进一步做好新常态下纪检监察派驻工作?近年来,派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牢牢把握政治监督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结合驻在部门实际,开展近身监督、精准监督,“派”的权威逐步彰显,“驻”的优势进一步发挥。近期,通过总结回顾改革后自身工作开展情况,并结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当前派驻纪检组的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形成了调研报告。现将报告刊登,供大家交流学习。

  为进一步发挥好“探头”作用,提升监督质效,派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结合工作实践,对派驻监督的职责定位、工作方法和实践路径做了一些归纳梳理和分析探讨。

  一、派驻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派驻监督是中国特色的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具有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优势和特点。派驻机构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前哨”和常驻不走的“巡视组”,根据授权既要履行好纪律监督职能,又要履行好监察监督职能;既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又要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既要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向巡视组提供信息,又要按照整改要求推动巡视反馈问题得到解决,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所以,派驻监督既包含纪律监督,也包含监察监督,又承接巡视监督,四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统一于整个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但本质上都是政治监督。派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牢牢把握政治监督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结合驻在部门实际,近身监督,精准监督,“派”的权威逐步彰显,“驻”的优势进一步发挥。

  (一)聚焦落实“两个维护”,履行政治责任

  “两个维护”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纲”和“魂”。督促全党做到“两个维护”,是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纪检监察组把监督落实“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要求,特别是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听其言,观其行,查其表,析其里,推动抓落实、见实效。通过参加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轮训班,看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及时传达、认真学习;通过督促制定方案、建立台账,听取专题汇报、切入主题教育、开展督查检查,看各级党员干部是否贯彻执行、付诸实践;通过监督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考核、支部书记述职,看关键少数是否真学、真信、真懂、真用;通过谈心谈话、综合分析监督单位政治生态,看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是否知行合一、表里如一、信念坚定。2019年,派驻纪监监察组参加监督单位党组会61次、中心组学习会31次、厅(局)长办公会10次、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5次,开展主题教育督查3次,谈心谈话120余人次,有力推动党员干部在理论学习上入脑入心,在落实“两个维护”上走深走实。

  (二)紧盯重大决策落实,开展重点监督

  财政、金融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专业要求高,如果对全部业务开展监督,面面俱到,结果可能是眉毛胡子一把抓,哪一项工作效果都不好。实践中,纪检监察组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紧紧围绕减税降费、脱贫攻坚、扫黑除恶、风险防范、疫情防控等重大决策部署跟进监督、全程监督、定点监督。比如,在财政支持脱贫攻坚中,紧盯政策落实不放松,及时调取资料、听取专题汇报,了解工作进展,督促监督单位打足做实资金投入,全面整合涉农资金,倾斜支持深度贫困地区。紧盯资金支出不放松,密切关注资金支出进度,充分发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作用,会同监督单位就平台反映我省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整体缓慢等问题,向市州、县区下发文件,明确整改任务和纪律要求,督促加快支出进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紧盯专项治理不放松,配合监督单位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进行专题调研督导,督促监督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开展“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派员带队开展重点抽查。2019年全省共清理“一卡通”106.44万张,发现问题线索3037个,查处问题线索1907个。紧盯问题整改不放松,督促监督单位建立中央巡视“回头看”和国家扶贫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台帐,挂牌销号,限期整改;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要求将各类问题统筹安排,一体整改、一体落实。针对财政部甘肃监管局调研督导榆中县惠农惠民资金发现问题,会同监督单位走出办公室、深入基层一线,开展“下沉式”监督,实地查看整改情况,推动解决问题,防止虚假整改、纸面整改。

  (三)推动“两个责任”协同,凝聚工作合力

  全面从严治党,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主体责任是主责,监督责任是专责。主责是关键,专责是保障,两者不能混为一谈,抓好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首先是党组的责任,派驻机构不能越俎代庖,代替党组做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的工作,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但两个责任的目标又是一致的,没有驻在部门党组、各级党组织理解支持,监督之路也必然越走越窄。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协同推进,才能同向发力,产生叠加效应。一是细化分解监督职责清单,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具体任务内容,进一步理顺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二是建立纪检监察组监督工作机制,就监督工作中与党组的沟通协调作出规定。督促省金融监管局党组尽快协调省直机关工委批复同意,选举成立了局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配备了专职党委和纪委工作人员,在制度和组织上为两个责任协作配合提供支持。三是会同监督单位专题会商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判“两个责任”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共商解决对策。督促监督单位召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年度重点工作作出安排,合力推动任务落实。四是主动加强与厅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经常性的沟通衔接,及时送阅有关文件,通报省纪委监委重要工作安排,就监督建议和督办事项提前与党组主要负责人沟通,争取支持配合。五是结合贯彻落实省纪委重要部署和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向监督单位党组提出44条具体书面建议,并跟踪整改,倒逼、督促主体责任落实。

  (四)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坚持挺纪在前

  日常监督是派驻监督的重点,也是难点。我们把维护纪律作为加强日常监督的切入点,把守纪律讲规矩挺在派驻监督工作最前沿,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督促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让干部愿干事、能成事、不出事。一是教育在先,会同监督单位机关纪委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解读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组织监督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邀请省纪委相关室领导作专题辅导报告,仅2019年就有700余人次接受教育。二是提醒在先,常念紧箍咒,常当婆婆嘴,坚持开展年度例行廉政谈话。2019年,派驻纪检监察组“一对一”约谈厅局领导和机关各处室县级干部96人次,集体约谈轮岗交流干部24人次。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函询、谈话,对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三是防范在先,前移监督关口,建立并动态更新监督单位处级干部廉政档案184份。紧盯选人用人关口,监督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过程,实事求是回复党风廉洁意见,2019年以来累计出具党风廉洁意见45份242人次,提出暂缓建议2人次。严格落实婚丧喜庆事宜和外出报备制度,对监督单位党员干部出国(境)证照持有、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个人事项报告核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2019年给予诫勉处理1人,取消考察对象资格1人,责令作出检查4人,批评教育8人。四是抓常抓长,针对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复杂性,坚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及时下发文件明确要求,通报典型案例,发送廉政短信,开展明察暗访,做到严管实查常态化。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实行督查检查、填表报数等事项报备制度,带头精文减会,发短文、开短会、讲短话,树立务实、求实的良好风气。

  (五)发挥惩治震慑作用,从严执纪审查

  审查调查是监督的抓手和武器,没有强有力的惩治作支撑,监督也就会沦为不长牙的纸老虎。派驻监督要发挥“派”的权威,让监督发挥效力,必须抓好惩治这一手。一是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始终,保持从严治党的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标准不降,持续释放正风肃纪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打消一些干部心存的侥幸心理。二是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审查调查中,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亲自与审查调查对象谈话,谈理想、说纪律、摆事实、讲道理,帮助谈话对象深刻认识错误、积极配合调查,切实增强审查调查的综合效果。三是把依规依纪依法贯穿始终,正确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权限,信访办理、线索处置全部提交会议集体研究,银行调取账户信息、“大数据”比对查询等措施使用严格按程序报批后实施,事实认定、定性量纪坚持于法有据、程序合规。四是把审查调查安全贯穿始终,坚持“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的理念,严格落实“六必知”,在开展“走读式”谈话前,实行“一人一案”,充分预判谈话风险,做好事前评估和风险防控,确保审查调查安全。五是把标本兼治要求贯穿始终,坚持以案促改、类案分析,对多件问题线索集中反映的同类问题,进行原因梳理和特点剖析,及时向监督单位或分管领导发送监督建议,约谈责任人员,督促完善制度机制,弥补短板漏洞。2019年以来,累计收到信访件40件,函询9件,初核4件,立案2件,结案1件,给予政务处分1人,诫勉处理1人。

  二、派驻监督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思想认识和工作理念跟不上形势任务的要求。客观方面,由于纪检监察组人员配备不到位,现有人员存在长期抽调参加专项工作情况,使工作的系统性和连续性受到影响。主观方面,纪检监察组还缺乏高效的统筹谋划,工作方式方法简单化,习惯用传统思维应对新形势和新变化,深入部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不够,工作思路不宽,创新意识不强,在日常工作中不善于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对派驻监督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没有投入更大的精力思考和分析。

  (二)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深入监督不够。由于监督单位业务点多面广线长,而纪检监察组获取信息的渠道比较窄,难以对监督单位所有的业务知识、政策规定以及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做到完全掌握、了然于胸,对监督单位权力运行特点、重大决策落实的潜在风险还缺乏明确的认识和把握,导致监督工作重点不突出,用力不平衡。

  (三)执纪监督能力与履职要求存在差距。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虽然通过学习、培训和实践,纪检监察组干部的整体素质有了提升,但由于多方主客观原因,基本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和实战锻炼,业务能力与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同时,由于纪检监察组没有信访、审查调查、案管审理等机构,一人身兼数职,这要求干部必须具备“一专多能”的综合素质,而实际情况还有差距,在综合文字、沟通协调、执纪执法实务操作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偏科”。

  (四)沟通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方面,在和监督单位党组的联系沟通上还不够有效,监督工作机制虽然建立了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信访举报移交和问题线索办理等制度,但在落实上还有差距,与机关纪委的协作配合也还不够紧密,工作指导不够有力。另一方面,在向纪委监委机关的汇报衔接上还不够顺畅,特别是纪检监察组向分管领导和联系室汇报请示、沟通衔接不够,导致在有些工作上协调共进不够,信息共享不畅,同向发力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派驻监督的质效。

  三、强化派驻监督的意见建议

  (一)突出监督重点,在履行政治责任上聚焦发力。2018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为做好派驻工作指明了根本方向。纪检监察组必须牢牢把握住政治机构这个定位,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持续深化“三转”,在履行职能、工作方式、工作作风等方面适应和体现政治监督本质属性,既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又要紧紧围绕监督这个首要职责,聚焦监督职责定位,压实监督责任,在监督工作中投入更大的精力,真正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要着力解决好“面”上监督和“点”上监督的矛盾,加强对重点人、重点岗位、重点事的监督,兼顾“树木”和“森林”,推动监督工作的精细化延伸。

  (二)发挥常驻优势,在强化日常监督上力求精准。发挥好“探头”作用,解决好监督“软”的问题。派驻机构是各级纪委派驻各单位的“探头”,是深化党内监督的“神经末梢”。要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把日常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提高日常监督的质量和效果。要完善制度机制,破解监督难的问题。探索派驻监督的有效途径,健全完善涵盖综合事务、执纪执法、自身管理等的制度,形成比较完备、可操作性较强的内控体系,细化监督程序、监督内容和方式,规范派驻监督,为履行派驻监督职责提供制度保障。要主动深入各监督单位处室零距离“贴身”监督,全面了解掌握驻点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协助党组解决好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责任担当,在工作落实上履职尽责。牢牢把握住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责和使命,把解决不愿、不敢、不会的问题作为重点,切实加强思想和能力建设。要破除“不愿监督”的思想障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对标新要求,强化理论学习,锤炼实践能力,提升派驻意识,强化监督底气,拓宽监督视野,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要消除“不敢监督”的心理顾虑。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敢于动真碰硬。要切实转变观念,摒弃老好人的思想,既要敢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敢于从监督的角度发表不同意见,敢于在监督执纪中坚持原则,自觉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与被监督单位党组书记交换意见、通报问题。对严重违纪的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置,防止造成更大危害。要解决“不会监督”的本领恐慌。加强对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的学习,加强各监督单位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的学习,深入了解监督单位的行业特点及廉政风险点,紧盯人、财、物、权力使用等的敏感领域和关键环节,见微知著,认真分析研判,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切实解决不会监督的问题。(派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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