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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巡察办:“五个再明确”加力加压巡察工作

发布时间:2020-07-01 09:00   来源:县委巡察办   作者:连振存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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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压实县委巡察组责任,提高巡察质效。近日,县委巡察办采取点对点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了解等方式,对县委第七轮巡察开展了中期督导,对巡察组的进驻、动员、工作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以“五个再明确”推促第六轮巡察工作高质量进行。

对巡察意义再明确,提认识。县委巡察是政治性、原则性非常强的一项工作。县委巡察组是受县委委托开展巡察,要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提高政治站位,高度认识和看待巡察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对巡察定位再明确,把方向。巡察是县委对下级党组织的政治监督,要把准“政治”二字,严格按照“四个对照”要求,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完善机制,举一反三,解决问题,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再出现。要从工作流程、政治表现、财务收支、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等问题上深入查找问题,不能就事论事,掉进业务怪圈和表象陷阱。

对巡察机制再明确,严纪律。各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员要自觉服从管理,严格按照组长要求开展工作。巡察组组长是巡察工作开展的核心关键,要以“对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的认识扎实开展巡察。

对巡察重点再明确,防走偏。巡察要针对不同巡察对象确定不同的监督重点,抓住关键,牵住“牛鼻子”。要从实际出发,按照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重点巡察什么、纠正什么,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巡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通过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赢得民心向背的“大政治”。

对巡察质量再明确,立标准。坚持面向基层、贴近群众,着力发现优亲厚友、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特别把“微腐败”“小官大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等突出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每个巡察组必须按照发现问题不少于10条,发现线索不少于2条要求,高质量完成巡察工作,在质量和数量上达到“双高”标准。

目前,四个巡察组共发布公告131份,设置举报箱14个,开展谈话84人,知识测试236人次,处理来电来访4人次,发放问卷调查411份,发现问题10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