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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纪委监委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7-03 16:26   来源:华池县纪委监委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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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理顺财务关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等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

2、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记账、算账、报账,确保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3、管理好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

4、接受并配合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本单位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财务支出审批

1、财务支出实行副职“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和权限。对于重大支出事项,必须落实集体决策制度,凡预算较大的维修、基建、购置等单笔5000元以上的支出,由办公室提出支出意见,分管副书记(副主任)审核后,提请县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审定。

2、报销程序:经办人填制报销单并签字——财务人员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财务人员报销。

三、 会议、培训费管理

1、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必须遵守党政机关会议审批等有关规定,会前制定会议(培训)方案,细化开支预算,按程序核批、申拨资金。批准后严格按照核定后的会议、培训预算和举办地点安排。

2、会议、培训费开支标准。严格按照《华池县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和《华池县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标准执行。

3、会议、培训费开支范围:会议室租金、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材料印刷费、医药费、授课费等。

4、会议、培训费报销时应提供审批单、正式发票或收据(票据上需开列会议室租金、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材料印刷费、医药费、授课费等分项数额)、结算清单、人员签到表,并附会议通知原件或培训方案等资料。

四、公务接待管理

1、公务接待费开支标准。严格按照《华池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标准执行。

2、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3、接待费报销时应提供正式发票或收据、派出单位公函或电话通知记录、接待安排单、接待清单和菜单。

五、出差审批

1、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需填写《华池县纪委监委出差审批单》由领导派遣。班子成员由书记审批,委室主任由分管副书记审批,一般干部由所属委室主任审批,报销时作为附件。

2、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须严格执行《华池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报销差旅费,超出部分个人自理。

3、差旅费报销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须经分管财务领导同意)、车船票、住宿发票、上级部门正式文件、电话通知、正式函件等相关附件。优先使用公务卡结算。

4、原则上每月月底统一报销当月差旅费。

六、报销票据管理

1、作为报销依据的发票或收据必须符合税务、财政部门的统一规定,未经税务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监制的发票和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2、发票或收据须按规定要求其全联、逐栏一次性如实开具。其中,发票的“商品名称”栏须开具所购商品具体名称;因购买商品较多、无法在发票联上全部列明的,须附卖方出具的购物小票或商品明细清单。收据上必须要求其详细列明收款事由。住宿发票需注明住宿人数及天数。

七、公务用车派遣审批

1、用车范围:委领导的公务活动,公务接待和会议活动,机关工作人员下乡、出差或会议等有关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2、用车程序:各委室或个人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向办公室提出用车申请,并告知时间、地点,办公室根据情况安排或从公车平台调配车辆。

八、固定资产管理

1、单价5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采购由各委室上报采购计划,经县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审定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发放、登记和管理。

2、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建账建卡清查盘点等日常管理,使用委室须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借用、保管、清点等工作。

3、办公室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记入《固定资产明细账》,按物登卡、凭卡记账;不经批准,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固定资产。如需借用固定资产,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办理借用手续。

4、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要建立领用交还制度,并督促使用人爱护所用资产。

5、办公室和固定资产使用委室每年对账一次,使账实、账卡、账账保持一致。每年对各委室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等情况是否正常。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明原因,说明情况,编制有关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按管理权限报经财政局或本委分管领导批准后,调整固定资产账目。

6、对于符合规定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写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材料,统一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报废。

九、办公用品采购及领用

1、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由各委室在每年度初按上年使用情况列出本年计划,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发放。超额不够的,另需购买其他用品时,单笔采购物品预算金额在300元以上的,各委室填写采购申请(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购置。

2、各委室由专人负责领用办公用品,领用办公用品时填写办公用品领取单。

3、办公用品使用坚持节约原则,不能随意浪费、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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