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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 “十条禁令”强化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20-07-06 08:37   来源:陇东报   作者:张建庚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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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封康康 通讯员张建庚)“严禁在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或节假日值班、执勤及其他公务活动期间饮酒,不得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7月3日,华池县面向全县各级党组织下发《党员干部作风“十条禁令”》,狠刹发生在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中的不正之风。

禁令从公务接待、工作日饮酒、赌博、非法集资、寻衅滋事、封建迷信、搞非组织团体和活动等方面进行了禁止性规定,并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监督;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执行禁令要求,一经发现违反禁令要求的将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严管就是厚爱,党员干部只有在严格的要求中反复锻炼,才能坚强党性、百炼成钢。我们只有以党的纪律为尺子,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才能确保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华池县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这是继2014年出台《关于改进干部作风“十严禁”“十不准”规定》以来,华池县结合工作实际和干部工作作风新表现、新动向,出台的改进工作作风、维护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形象的又一禁令,旨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来源:2020年7月4日《陇东报》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