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宏民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发布时间:2020-07-09 11:08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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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白银市纪委监委消息: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李宏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白银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宏民简历
李宏民,男,汉族,1965年4月出生,甘肃靖远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1981.09-1984.07 靖远师范学校普师专业学习
1984.07-1987.09 靖远县永新中学教师
1987.09-1989.06 靖远县北滩中学教师
1989.06-1995.10 白银市平川区委办公室秘书(其间:1990.08-1993.06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5.10-1998.03 白银市平川区宝积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1998.03-1998.12 白银市平川区宝积乡党委副书记、乡长(1996.08-1998.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
1998.12-2000.06 白银市平川区陡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0.06-2005.03 白银市平川区陡城镇党委书记(其间:2001.09-2004.06在甘肃省委党校研究生班区域经济开发史专业学习)
2005.03-2010.05 白银市平川区商务局局长
2010.05-2012.02 白银市平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2012.02-2014.12 白银市平川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2014.12-2016.10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2016.10-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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