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绩效考评激活纪检监察干部创先争优动力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华池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能的方式方法,建立绩效考评机制,注重考评结果运用,调动干部职工自觉履职,担当尽责,形成了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建立权责统一的层级管理体系。采取了“谁用人谁选人、谁选人谁管人”的选人用人方式,对内设机构主任、副主任和一般干部,分别由分管的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进行考察筛选,提出人选意见,提交会议讨论后提请县委组织部门按程序选调;单位内部,分为书记、副书记、常委、内设室主任、副主任和一般干部七个层级,明确职责分工,上一级对下一级管理,下一级对上一级负责,形成了金字塔结构的自上而下的层级管理体系和自下而上的层级负责机制。2018年以来,择优选调内设机构正副职12人、一般干部13人。
定性定量结合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制定了《华池县纪检监察干部绩效考评制度》,由平时考核、年终评议、加减分项3部分组成。平时考核按照机关委室、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组各自职能设置量化指标,按项赋分,按月统计完成情况,年终汇总评定;年终召开述职评议大会,干部职工逐一述职,总结工作,查找不足,提出努力方向,参会人员现场打分,按照管理关系的层级折算占比,确定得分;设置奖罚指标,创先争优的加分奖励,工作失误的,扣减得分,干部个人得分影响所在部门(委室)考核结果。纪检监察干部个人得分和纪检监察组织最终得分在全县纪检监察网公开通报,接受监督。2018年以来,共通报2批(次)。
运用考评结果推荐使用干部。根据年度考评结果,按照“以实绩论干部、凭业绩用干部”的原则,加强考评结果运用,对年度考评名次最前的,优先向县委推荐提拔使用,对连续三年考核名次靠后的,调整岗位或调离纪检监察系统,从根本上解决论资排辈熬日子、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弊病,树立凭能力争优、靠实绩进位的导向。2018年以来,推荐副科转正科8人、进班子1人,提拔副科级干部5人,调离纪检监察系统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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