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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扶贫资金跑冒滴漏

发布时间:2020-07-13 08:2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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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向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相关省(区、市)财政厅(局)和监管局发出通知,就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作出部署、明确要求。2019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显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效显著,扶贫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金额占抽查资金比例降至0.19%,明显减少。但审计发现,虚报冒领、骗取侵占扶贫资金还没有根本杜绝,说明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还需要再加把劲。

扶贫资金是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国家给予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发展产业、摆脱贫困、走向致富的专项资金,承载着让贫困群众过上好日子的希望。近年来,中央财政连年增加扶贫资金投入,在产业扶贫、易地搬迁扶贫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今年,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财政增收不乐观的情况下,各地各部门普遍压缩“三公”经费“过紧日子”,中央继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安排1461亿元专项资金,进一步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挂牌督战地区和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地区倾斜。

扶贫资金来之不易,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从调研情况看,虚报冒领、贪占挪用扶贫资金问题,主要发生在乡村两级。有的卫生院院长虚报贫困户体检人数,贪占体检费;有的乡村干部以权谋私,违规违纪把扶贫资金分配给亲朋好友;有的村“两委”班子合伙骗取、贪占、私分补偿补贴补助资金。这些“跑冒滴漏”问题,直接侵害贫困群众切身利益,使脱贫成效大打折扣,严重影响决胜全面小康大局,必须下大力气整治。

严防扶贫资金“跑冒滴漏”,贫困县党组织和相关部门要负起主体责任。扶贫资金量大、面广、点多、线长,要充分发挥统筹整合作用,规范扶贫资金管理体系,探索建立资金使用、统筹、监督既分工又协作的运行机制,不断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绩效。河南省兰考县建立了“村决策、乡统筹、县监督”的扶贫资金分配运行机制,由村里民主决策确定扶贫项目和分配对象,乡镇财政所直接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或贫困户,县扶贫办则主要负责监督,就是一个探索。强化责任意识,突出对资金流向的实时监督,通过定期监测统计和专项检查,确保扶贫资金来源精确、规划精细、落地精准。对查处的虚报冒领、骗取侵占问题,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以简单问责代替问题整改,要结合本地实际举一反三,抓紧从体制机制上查问题、找对策。还要健全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资金投入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将从严查处扶贫领域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列为2020年工作重点,今年4月又专门印发通知,加强对七省区纪委监委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目的就是通过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实现全面脱贫目标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严肃查处问责、加强警示教育的同时,认真分析归纳,找到下一步工作的方向和重点,督促推动贫困县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村以案促改,进一步完善监督约束制度,坚决防止个别人趁脱贫攻坚之机“最后捞一把”。(曹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