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热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发布时间:2020-07-17 09:19
来源:华池县纪委监委
作者:王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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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对纪检监察工作带来的积极意义,华池县纪检监察干部展开热烈讨论。
“以前对于公职人员的处分处理,要根据身份类型的不同,分别适用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徒增许多‘案头’工作。”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李旺龙表示,“政务处分法的出台,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统一规范了政务处分制度,有助于提升案件办理效率。”
“政务处分法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起惩戒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严密法网,解决了以往对一些公职人员的行为‘政纪不适用,党纪管不了’的问题。”元城镇纪委书记张小虎如是说。
“政务处分法是我们工作的又一指南,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政务处分法内容,通过学思践悟,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将其真正的运用到监督执纪执法工作中,不断提高执纪执法的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强调。
通过近段时间的学习及运用,大家纷纷表示,政务处分法的出台,是不断总结实践经验、解决具体问题、精准立法的结果。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将认真学习领会政务处分法的内容和精髓,切实做到融会贯通,着力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能力,不断谱写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