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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谈话函询提高监督效能

发布时间:2020-07-28 09:03   来源:华池县纪委监委   作者:李晗郡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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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纪委监委紧紧聚焦监督首责,着力优化调整线索处置方式结构,充分运用谈话函询方式,切实提高监督效能。

精准研判处置方式。通过召开问题线索集体研判会深入分析受理问题线索内容、成因,对被反映人的岗位职责、问题性质、日常表现、政治生态、此前被谈话函询情况等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研判举报的问题是否适用谈话函询的处置方式,使谈话函询运用更加精准。

充分做好准备工作。问题线索被确定为采用谈话函询方式的,通过查阅被反映人干部履历表、廉政档案,汇总分析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等掌握的情况,事先充分了解其个人基本情况、任职经历、分管工作、群众口碑和性格特征等情况,在此基础上因人施策制定方案,设置谈话函询问题,做到谈到点子上,函到关键处。

准确提出处置意见。承办部门严格审慎谈话函询情况材料,对没有按要求讲清楚、谈透彻的,要求被函询人作补充说明;对反映不实的,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且无条件开展进一步工作的,予以了结;对违纪问题轻微,认错改错态度较好,不需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对明显存在疑点,但目前暂不适于进一步开展工作的,予以暂存;对涉嫌违纪问题或者刻意回避问题、作虚假说明的,作进一步了解核实或初核。

认真做好“后半篇文章”。在谈话函询结束后,及时将相关情况存入被反映人廉政档案,作为党风廉洁意见回复的重要依据。督促被反映对象在所在单位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如实说明有关情况,既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又警醒其他同志。对了结后仍有反映且存疑的问题开展抽查核实。对谈话函询中存在轻微问题的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对存在思想包袱、工作激情有所减退的跟进疏导谈话,帮助打开心结,消除心理障碍。截止目前,共完成谈话函询16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