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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华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华池县监察委员会2019年决算

发布时间:2020-09-29 15:20   来源:华池县纪委监委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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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中共华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的纪律检查、国家监察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二)主管全县国家监察工作。(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违规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保护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四)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章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决定,参与制定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地方性政策、制度、规定;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国家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五)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工作进行理论研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调查了解乡镇和县直部门制定有关政策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乡镇、县直部门纪检监察组织作出的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六)承办市纪委监委和县委授权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机构设置

(1)机关内设机构

中共华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设11个职能股室,包括: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设县委巡察办、党群纪工委。

(2)人员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共有编制56名,其中:行政编制34名,参公事业编制0名,事业编制18名,工勤编制4名。财政供养总人数50人,其中:在职人员47人,雇佣人员0人,离退休3人,遗属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表八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574.05万元、支出540.4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比较,收入增加151.14万元、增长35.73%,支出增加114.13万元、增长26.77%。主要原因是:1.单位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及人员工资收支相对增长;2.单位业务量增加,办案、督查和巡察业务收支相对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574.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14万元,增长35.73%。主要原因是:1.单位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及工资预算相对增长;2.单位业务量增加,办案、督查和巡察经费相对增长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4.05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5.29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540.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13万元,增长26.77%,主要原因是:1.单位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及人员工资支出相对增长;2.单位业务量增加,办案、督查和巡察业务支出相对增长。其中:基本支出540.45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74.05万元、支出540.4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比较,收入增加151.14万元、增长35.73%,支出增加114.13万元、增长26.77%.主要原因是:1.单位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及工资预算相对增长;2.单位业务量增加,办案、督查和巡察经费相对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0.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18万元,增长43.25%。主要原因是:1.单位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及人员工资支出相对增长;2.单位业务量增加,办案、督查和巡察业务支出相对增长。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0.87万元,占96.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6.9万元,增长24.36%,主要原因是:1.在职人数增加;2.工资晋级晋档及零星增资;3.单位业务量增加,运转支出增长。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22万元,占2.6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4万元,减少25%,主要原因是:社保体制改革,退休人员年内转入社保中心。

3.农林水支出1.7万元,占0.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此项资金为上级下达2019年县(区)直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补助资金,未进入年初预算。

4.其他支出3.65万元,占0.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此项资金为2018年度目标管理奖,未进入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0.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1.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01万元,增长16.93%,主要原因是:1.在职人数增加;2.工资晋级晋档及零星增资。公用经费208.89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5.16万元,增长122.86%,主要原因是:1.单位业务量增加,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相对增长;2.巡察、办案经费支出相对增长。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4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7万元,下降8.72%,主要原因是缩减因公出国费用,控制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从而压缩了相关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4万元,增长10.34%,主要原因是:1.单位业务、案件量增加,用车次数相对增长;2.精准扶贫下乡相对增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9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案及精准扶贫下乡。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9万元,下降0.6%。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88万元,增长23.94%,主要原因是:1.单位业务、案件量增加,用车次数相对增长;2.精准扶贫下乡相对增多。

公务接待费1.5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对口部门案件查办、调研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9万元,下降49.6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5万元,下降47.2%,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303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8.8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会议费、公车运行维护费、设备购置等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5.16万元,增长122.86%,主要原因是:1.单位业务量增加,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相对增长;2.巡察、办案经费支出增长。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41.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采购维持机关正常运行所需的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及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关保留公务用车2辆,合计61.6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中共华池县纪委2019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