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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准问责 不枉不纵

发布时间:2020-10-23 08:59   来源:华池县纪委监委   作者:方海南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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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需要县纪委监委立案审查,因为其多次违法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我认为是工作能力不够,不存在主观故意,应由县公安机关结合办案实际予以处置”。在办理涉霸人员杨某某系列案件中县纪委监委某纪检监察室针对公安机关是否存在“保护伞”问题时,办案人员进行了激烈讨论。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工作中,既保证问责的精准性,特别是问责范围、问责对象、问责处理的精准,避免人为因素对问责决策的影响。又对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要求,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正确界定权责内容,详细罗列问责清单,既把握住问责方向,找准工作的发力点和着力点,把“板子”打到具体人身上,形成“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又不矫枉过正,随意扩大问责范围,导致问责事项泛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166件,处分处理66人(次),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6人(次),组织处理50人(次),问责1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