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选好“案” 抓好“促” 做好“改”
“您觉得您单位(部门)的廉政风险点在哪”“解决的措施有哪些”……近日,白银市平川区水务局、林草局和宝积镇三家单位的干部职工都收到了一份来自区纪委的《以案促改问卷调查表》。
据了解,这是该区纪委监委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对相关单位以案促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
为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今年以来,白银市纪委监委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办法,从制度层面,完善规范以案促改工作,全力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以案促改,首先在“案”。为了选取更为典型、富有教育意义的案件,白银市、县(区)纪委监委探索出由相关部室集中开展典型案例讲解的形式,在承办室“讲”、相关部室“听”、“查”、“问”,最后大家“议”的过程中,案中选案,确保选取的案例有警示教育价值。
以案促改,重点在“促”。充分发挥纪委监委在以案促改工作中的监督督导作用,通过督促案发单位制定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等方式,深刻剖析违纪违法典型问题,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真正使各级党员干部触及灵魂、震撼心灵。今年1至11月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督促30多家单位完成以案促改工作。
以案促改,根本在“改”。市、县(区)纪委监委将案件反映出的问题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相互印证,深入查找案件发生的个人因素、制度因素,找准突破口,提出更具针对性、操作性的意见建议,便于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整改,便于其他单位对照自查自纠,防微杜渐。在日常监督中、在案件查办中、在案件查结后,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市、县(区)纪委监委根据具体情况抽查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构共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161份,督促整改问题210多个。(朱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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