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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纪堵漏洞

发布时间:2021-01-12 08:4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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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书记,孙屋村的群众围在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门口讨工资,好几十人,男女老少都有……”一天中午,走廊外传来阵阵激烈的吵闹声,镇纪检监察员小鲍匆匆跑来报告。

“讨村里工资怎么来镇里了?我们去了解下情况吧!”我带上小鲍走出了办公室。

一位60多岁的大叔使劲地挤到我面前,“纪委的同志评评理,我们去年的小工工资一直未付,多次找村书记讨要,就是不付给我们,说是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不给报账……”他激动地拉着我的手说。

“各位老乡请放心,我们镇纪委会和‘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一起把事情搞清楚的,尽快会给大家一个答复。”我肯定地表示。“好,我们相信你!”平复下大家情绪后,我赶忙把群众疏散开来。

我们来到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询问工作人员。“孙屋村70余万元的环境整治项目未经公开招投标,所以该工程款无法通过中心正常结算。”工作人员无奈地表示。

原来是村项目招投标有问题。接下来,我们对孙屋村党支部书记兼经济合作社董事长金某进行调查谈话,向参与工程分段负责的几位村民小组长、施工单位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并查阅相关会议纪要,查清了事件的来龙去脉。

原来,在实施孙屋村的环村道路硬化过程中,预计工程款超出村级自行组织施工限额,而金某认为工程时间紧、任务重,为取得更好的工程效果,便未经招投标程序,以“清工”方式自行组织施工。

“我在孙屋村当了10多年的村党支部书记,平时总想做些实事,想着自行组织施工既可加快推进工程,还能减少管理成本,没想到竟会触碰纪律红线。”金某也觉得委屈。

然而违规已成事实,镇纪委最终对金某立案。考虑到事出有因,我们决定对其进行针对性的思想教育。

“为村里办实事,你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工程量70多万元的项目不经招投标程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不说,缺少监理、审计和验收等环节,工程质量谁来保证?”我告诉金某,按照有关规定,此事须对照市里下发的《村级权力清单二十八条》执行。不按规矩做事,破坏的是法律的权威,可能还会造成意想不到的后果。经过几个小时的聊天,金某的心结逐渐打开。

接下来,镇纪委通过调查发现,该工程已列入镇年度环境整治项目,虽未经招投标,但也未发现有干部以权谋私情况,只是程序瑕疵。在镇党委的统筹推动下,经过纪委调查核实、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议、镇职能部门复核认定等一系列工作,村民们如愿领到了他们的劳动所得。

村级工程实施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持有与金某一样想法的村干部也还不少见。村干部欠缺程序意识、法治意识,往往会好心办坏事。我们随后以这一案例开展了一次业务大培训和警示教育,力求堵塞村级工程管理中的漏洞,强化村干部规范行为。我们期待补齐法律意识的短板后,村干部的工作能在有序的轨道上更加平稳地运行。

(黄海 作者系浙江省嵊州市甘霖镇纪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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