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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为自己的贪婪和任性买单

发布时间:2021-01-22 08:45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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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也想不到,有一天我会和职务犯罪扯上关系,我真的特别后悔……”静宁县古城镇庙堡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某某说。

2018年年底的一天,静宁县纪委监委收到了上级转办的关于古城镇庙堡村村干部有关问题的信访件,在连续一段时间的查看资料、实地走访及谈话了解后,调查组通过汇总信息、比对分析,发现该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某某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等问题。

早在1999年,古城镇庙堡村实施退耕还林项目,李某某利用村支书职务之便,在6户村民名下虚报退耕还林10亩,2000年至2008年期间,共套取补助资金9550元,由其本人使用。2009年实行“一折统”后,李某某将这10亩退耕还林虚报在村委会原主任杨某名下,2009年至2018年共套取补助资金6150元,由杨某领取使用。

之前虚报退耕还林面积的行为未被发现,让李某某的胆子越来越大,他故伎重演,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2003年村里再次实施退耕还林项目,李某某在初次尝到侵吞补助资金的甜头后,变本加厉,采取同样手段在本村13户村民名下虚报退耕还林66.14亩,领取补助资金116190.6元。

担任长达近20年的“一把手”,让李某某逐渐变得自负,村委会成了他的“一言堂”,集体财产成了他“碗里的菜”。经查,他擅自将庙堡村小学租给了本村村民赵某某,租期30年,收取租金12000元;克扣群众低保、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79867.8元;伙同其他村干部用低保资金顶替新建村部占用土地的补偿金;违规处置旧村小学、旧村部、地毯厂等村集体资产,同时存在村级账务、事务不公开等问题。

李某某任职期间,把扶贫惠民政策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虚报退耕还林面积套取国家补助资金,克扣群众低保、危房改造等补助资金20多万元,用于个人使用,致使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李某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被县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020年3月,李某某因涉嫌贪污被移送静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同年6月,法院对其作出有罪判决。

据了解,2020年,县纪委监委紧盯扶贫领域重点问题线索,受理查办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扶贫领域问题线索92件,立案18件4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