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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监督一把手的工作质效

发布时间:2021-02-18 08:3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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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一个单位、一个地区的工作起着统领全局的关键性作用,肩负着把方向、谋全局、抓大事的重任,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扭住这个关键,就是抓住了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牛鼻子”。

日前,天津市纪委监委第八监督检查室结合所联系地区和单位实际,围绕如何提高一把手监督实效开展了调研。

开展一把手监督的实践

维护制度权威。一是以制度建设为约束,明确底线红线。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出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方案等制度性文件,明确一把手第一责任,切实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二是以责任考核为抓手,精准把脉会诊。通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管平台、主体责任考核、述责述廉等方式,强化一把手责任,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督促指导一把手制定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照单履责。定期听取一把手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各级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三是以监督检查为抓手,增强制度执行力。对重大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一把手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把请示报告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提示函、督办单等形式,对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进行提醒提示,对于请示报告中出现的主体不适当、内容不准确、程序不规范、方式不合理等问题,及时提请纠正。

聚焦日常监督。一是预防监督早提醒,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方式,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二是派驻监督常约束,注重发挥派驻监督“探头”和“前哨”作用,紧盯驻在单位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内部管理的“薄弱点”,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民主集中制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紧盯决策中的风险点,及时叫停不合理决策,发挥派驻监督质效。三是巡视巡察强震慑,充分发挥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重要作用,常规巡视巡察与专项巡视巡察相互配合,综合运用机动式、点穴式、回访式等多种方式,探索交叉巡察等方法,拓宽发现问题的途径和精准度,做到精准扫描、深层透视,破解基层熟人监督难题。

净化政治生态。坚持把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作为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重要抓手,做到分析研判制度化、经常化、效用最大化。一是用好各类信息,确保分析得透、研判得准。综合运用好日常监督、线索处置、巡视监督发现地区和单位的情况和特点,推动各党委(党组)扛起党内监督政治责任,定期分析本地区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二是突出研判重点,画好“树木”“森林”。常态化开展调研,结合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受处理干部回访教育等,与“关键少数”面对面交流,准确把握一个单位政治生态基本面貌和个性问题。把一把手和其他班子成员履职情况作为分析重点,通过日常监督谈话了解、问题线索情况分析等,为“关键少数”精准画像。三是强化成果运用,助力修复政治生态。选取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相关内容和反映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督促党委(党组)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切实制定有效措施推动整改落实,做好常态化监督整改工作,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净化。

调研发现的一些问题

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有待加强。有的自认为能够时刻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监督过多会导致自己束手束脚,影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有的特权思想、等级观念依然存在,习惯于指挥和监督别人,缺乏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认为接受监督会削弱自身权力,有损权威和形象,对来自身边人和下级的监督有抵触情绪。

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上级党组织对下级一把手以部署和督促完成工作为主,监督的连贯性和全面性不够,存在“管得着但看不清”的情况。有的重选人轻监督,认为对下级一把手监督影响其工作积极性,甚至对出现问题的轻描淡写批评了之,导致部分下级一把手逐渐放松了自我要求。有的监督还停留在定期汇报、书面报告、考察调研等方面,方法单一、效果不佳。

同级监督偏软不同程度存在。有的班子成员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怕伤和气、产生矛盾,不愿对一把手提出不同意见,导致一把手的小问题无人提醒,有的甚至以维护班子团结为名放弃监督职责。有的心存顾虑,不敢进行监督,助长了一把手主观主义思想和家长制作风,致使同级监督虚化。有的监督缺乏主动性,在决策过程中没有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完全将监督职责丢给纪检监察机关。

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效果不明显。不少基层同志反映,群众缺乏对一把手监督的有效途径,一把手权力运行还不够透明,信息不对称加大了群众监督的难度。一些群众虽然对腐败与作风问题深恶痛绝,但在未关系到切身利益时,缺乏主动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此外,群众监督的形式不多,制度不健全,对于监督的范围、内容、效力都没有明确,加上群众对监督流程、内容、相关政策法规了解不够,尤其是对相关单位一把手工作了解不多,监督缺乏精准性、有效性。

专责监督发挥作用有待加强。一是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方式方法单一,大多采取谈心谈话、信访举报等传统方式,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监督浮在表面的现象。有的纪检监察部门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对相关单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时,存在外行监督内行的问题。二是监督合力发挥不够,“四项监督”各主体间互相通报信息往往只涉及常规问题、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深度共享不够,统筹监督不够全面有效。三是能力素质不强制约了监督效能,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知识结构单一,缺乏精准监督的能力,尤其在发现问题、线索处置等方面工作质量不高,与履职要求存在差距。

提升一把手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

把政治监督放在首位,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一把手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要紧盯一把手是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决策,正确履行职能职责;是否坚持党建业务一起抓,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是否带头遵守党的六项纪律,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反对“四风”。在开展监督过程中,要优先考虑政治要求、政治标准、政治效果,优先从政治上进行监督检查,在线索处置中优先处置反映政治方面的问题线索,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优先审查政治方面的问题反映,在推进标本兼治中优先解决和整改政治问题。

完善各项监督制度,强化执行落实,发挥好对一把手实施监督的制度效力。合理分权科学配权,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对直接掌管人财物等高风险部门和岗位的权力,进行更具体、更有效的限制。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表态、决策全程纪实、领导干部插手重大事项记录等制度,实现权责一致。扎实推进决策民主化,保障和落实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评估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抓好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的落实,倡导各级一把手在述职述廉报告中,准确梳理出廉洁风险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班子成员和一把手之间形成经常性互相监督的氛围。

发挥多方力量,强化监督合力,形成对一把手多角度多维度监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上级领导多了解下级一把手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以及干部群众对其问题反映,及时批评教育直至采取组织措施。将组织监督关口前移,上级组织部门要把监督嵌入到动议、提名、酝酿、考察等工作中,对存在问题的人选进行细谈深谈、批评警告;同级组织部门要完善班子民主决策制度和内部约束机制。促进群众有效开展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确保线索清晰的举报必查和查必有果。高悬巡视巡察利剑,坚持到领导干部担任过一把手的地方下沉一级了解情况,增强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巡视报告中单列对党政一把手的巡视情况,并对整改情况实行定期回访督查。

立足监督主责,精准施策发力,提高对一把手监督的有效性。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在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也要重视审查党政一把手的一般性违纪行为,切实体现严管即是厚爱。充分发挥“派驻”探头作用,派驻机构要熟悉掌握驻在部门主要职能任务和业务流程,提升对上级决策部署解读能力,提高监督精准度;把纪检监察建议书作为再监督的重要手段,对落实情况跟踪问效。强化对集体决策制度的监督,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对相关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过程监督,确保全程参与,对各部门集体决策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体检。积极履行协助职责,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处置,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天津市纪委监委第八监督检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