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届华池县委第九轮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1 17:35
来源:华池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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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十七届县委第九轮巡察1个巡察组于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5月31日对县人民法院、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2个部门及所属单位和内设机构进行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了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县委各巡察组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巡察组 | 巡察对象 | 延伸巡察 | 巡察时间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信件邮寄地址 | 联系箱地址 |
县 委 巡 察 组 | 县人民法院 | 延伸巡察所属各单位和内设机构 | 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5月31日 | 19570247835 | 19570247835@139.com | 县纪委监委第二办公区(三楼)县委巡察办 (320室) |
县纪委监委第二办公区大门口及被巡察单位驻地大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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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延伸巡察所属单位和 内设机构 |
中共华池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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