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为收藏
你的位置:首 页 > 媒体聚焦 > 正文

华池:用好“四种形态” 严管厚爱党员干部

发布时间:2021-06-15 08:37   来源:庆阳纪检监察网   作者:张峰   阅读:
【字体: 打印

华池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法纪、事实两个定量,充分考虑态度这个变量,将“四种形态”从监督执纪向监察执法拓展,精准把握政策策略,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做到纪法情理贯通融合。

在“四种形态”运用中,县纪委监委加大监督频率,延伸监督触角,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咬“耳朵”、扯“袖子”,把踩红线的党员干部拉回正轨,防止成为“阶下囚”;坚持挺纪在前,对涉嫌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针对其违纪性质、认错态度、立功表现、积极挽回损失和影响等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组织措施,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妥善处理,教育和引导犯错误的同志好好地配合组织“治好病”,以实际行动回报组织的爱护和信任,重获群众的支持和拥护,重新燃起干事创业的激情;聚焦贪污、克扣、侵占、挪用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在“第一二种形态”上下足功夫的同时,对“后两种形态”尤其是“第四种形态”也毫不放松,有效发挥惩治的震慑作用。

今年以来,华池县纪委监委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6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52人次,占76.47%;第二种形态8人次,占11.76%;第四种形态8人次,占11.76%,实现了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良好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