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摊设点”接待群众 他们下访化积案 督办解难题
“我想反映社区干部冒领低保金,你们查不查?”“法院判决不公的问题归不归你们管?”7月16日,酷热难耐,江苏省徐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流动接访点”正在云龙区接待群众信访举报。
深入人口比较集中、信访问题突出的社区、乡镇、村组,“摆摊设点”畅通举报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化解矛盾纠纷,徐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这种信访接待“游击战”,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今年4月,徐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被授予“全国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摆摊设点”接待群众信访
贾汪区居民赵凤琴因为该区人民法院执行其房产问题向区检察院申请司法监督,区检察院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发现区法院工作人员将原来的卷宗材料丢失,司法监督无法开展,法院司法行为得不到审查,赵凤琴被执行的房产也无法追回。为了找回卷宗,赵凤琴开始走上漫漫信访路,近两年时间里先后到多个部门反映,但都没有得到受理和解决。
后来,赵凤琴遇到在家门口“摆摊设点”接待群众信访举报的徐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的工作人员,便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向他们反映了这一问题。接访人员经研判,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便果断予以受理,第一时间转交贾汪区纪委监委调查处理,同时要求限期查报结果。经过区纪委监委调查,贾汪区法院工作人员王某未严格执行卷宗归档管理规定,将赵凤琴案件卷宗私自保存在其个人处,导致了这一问题的发生。不久,王某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诫勉谈话处理,丢失的卷宗最终找到,赵凤琴的案件也顺利进入司法监督环节,相关部门给予其公正处理。
在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的同时,徐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还注重及时向群众反馈信访件办理情况。他们创新建立“三段式反馈”工作机制,即在信访举报的受理、承办、办结三个节点向实名举报人反馈情况,让实名举报人实时了解办理进度,维护举报人知情权。
“本来举报时没抱太大希望,结果纪委监委的同志受理、调查、办结时分别给我打了三次电话,说明办理进度,听取意见。这种认真的态度,就值得咱们老百姓点赞。”赵凤琴说。
交办督办压实办信责任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颁布以后,徐州市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制定了《信访举报“每周十件”交办督办工作暂行办法》,每周从办理的信访举报件中筛选10件重点典型案件进行发函交办,对办理结果进行实质性审核把关,以刚性检查督办压实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办信责任。
“韩某某反映村会计王某的网络举报怎么这么多?”徐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小刘在检举举报平台中签收上级转送件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个异常情况。经统计,从2019年8月到2020年6月,徐州市新沂市窑湾镇臧许村村民韩某某向上级纪委监委举报网站发送举报材料多达317件,举报数量达到同期新沂市信访举报总量的近一半。小刘迅速将这一情况向信访室负责人进行了汇报。
经过信访室室务会集体研判,认为该信访举报问题重复次数多,且反映的是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信访室便将其作为“每周十件”重点典型信访举报予以发函交办,并要求新沂市纪委监委在3个月内上报办理结果。
案件交办之后,信访室的网络举报平台上仍然不断收到韩某某的举报信。为了尽快给举报人一个答复,信访室派专人多次赴新沂市纪委监委,进行现场指导督办,推动该信访举报问题最终得以查明。经查,2012年至2018年,王某伙同臧许村党支部原书记沈某、臧某某,利用虚报套取等手段,贪污上级危房改造资金和扶贫项目资金36.19万元,侵占集体资金16.82万元。以上3人均被采取留置措施并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调查处理情况向举报人韩某某反馈后,他对结果表示认可,并在《实名举报反馈表》上签署了“满意”意见。
“信访举报件既然交办了,就一定要体现权威性和严肃性,对下级报送来的办理情况要严肃认真审核把关,调查不彻底、证据不充分、群众不满意的,该退回的退回、该补充的补充,该说明情况的一定要详细说明情况。”徐州市纪委监委分管负责人多次就交办件办理工作向信访室提出要求。
2020年4月,徐州市纪委监委在审核把关一件江苏省纪委监委交办件时,发现其中涉及的一个土地承包问题由于年代久远和特殊的历史原因,经多次调度督办仍然没有形成最终明确结论。“一定不能留下尾巴,给社会稳定造成矛盾隐患。”为此,徐州市纪委监委分管常委专门组织召开协调会商会,邀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承办单位共同商讨确定了解决办法,承办该案的铜山区纪委监委根据专业部门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处置,使这一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推动整改做好“后半篇文章”
徐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高度重视信访举报综合分析和成果运用,深入开展全市季度年度信访举报情况综合分析,10个县(市、区)和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半年、全年“点对点”分析,以及政法、教育、建设等重点领域专题分析,近三年共形成综合分析报告12篇,区域分析报告22篇,专题分析报告13篇。有关单位和部门根据分析报告成果,开展专项治理7项,有效发挥了政治生态“风向标”、权力行使“观察哨”、领导决策“情报部”的作用。
2020年10月,徐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上级纪委监委一件交办件,反映睢宁县魏集镇民政股长兼养老院院长苏某违反殡葬改革规定,采取以罚代管的方式,收取钱款后放任土葬问题。信访室迅速转送睢宁县纪委监委调查核实。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苏某存在收钱放任土葬、虚报火化率等问题,苏某等有关责任人受到党纪处理。
案件已经查明,责任人也受到了处理,但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引起了信访室人员深深的思索。苏某的问题在基层是否仅仅是个例?殡葬改革这么多年之后为什么还会出现土葬的行为?为了进一步弄清情况,徐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对近三年来殡葬领域信访举报和查处情况进行了细致梳理,发现违规土葬问题在一定时期、一定地域内仍然存在,睢宁县的问题尤为突出。
为了扩展案件查办成果,深入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信访室起草了《徐州市殡葬改革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处情况分析报告》呈报领导,征得领导同意后“点对点”向睢宁县纪委监委进行了通报,并建议开展这一领域问题的专项治理。经过“五个一”专项整治,睢宁县纪委监委共查处该领域违规违纪案件10件,采取留置措施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同时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制度和管理漏洞,制定制度机制5项,实现了查办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通讯员 陈洪华 崔随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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