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精准监督助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甘肃是畜禽养殖大省,而与之相生的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问题,则关系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关系农村能源革命,关系土壤地力改善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在这项工作中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近日,甘肃省纪委监委就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监督工作出台相关意见。这是该省强化对贯彻新发展理念监督的一项新动作。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市州和省直相关部门坚持农业绿色发展,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统筹畜产品和畜禽粪污治理,以畜牧大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加快构建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营机制,培育发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坚持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同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美丽乡村建设一并推进,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可持续发展的新格局,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针对相关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意见》提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管,事前从严把好规模养殖场建设环评关口,调整优化畜牧业生产布局;事中加强执法检查,开展污染监测,防止畜禽粪污污染环境;事后督促指导乡镇和街道加强监管,严肃查处未依法履行环评手续、偷排漏排和超标准排放畜禽粪污等违法行为。督促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强对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监管执法,推动分散养殖场户落实环境保护要求,建设和配备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设备,对粪污污染问题及时处置,规范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行为,解决小场小户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问题。督促各市州和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商品有机肥原料和质量的监管,支持有机肥生产开发利用,加强禁养区监督管理,推动做好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和养殖场专业户搬迁工作。
《意见》明确,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发改、财政、税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增强主动服务意识,了解掌握养殖场户和资源化利用相关企业的需求,及时帮助解决难题;督促各市州加大对从事粪污治理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扶持力度;督促果菜茶大县和畜牧大县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督促农业农村、人社等部门定期对规模养殖场经营主体开展专题培训,督促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落实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考核制度,督促各市州和相关部门积极破解资源化利用体系不健全、粪肥还田方式粗放、存在农业面源污染风险等突出问题。
省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负责人表示,纪检监察机关将紧盯群众反映的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的信访举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监管部门在落实环评制度、污染监管中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违纪违法问题。
据行业测算,2020年全省畜禽粪污总量8561万吨,其中规模养殖场5003万吨、占58.4%,规模以下养殖场和散养户3558万吨、占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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