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监委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近日,在天水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上,天水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郝觉民代表市监委作了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天水市监委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此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是落实宪法和监察法规定,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提高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的重要举措。
2018年以来,市监委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准履行监察专责,持续整治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乱象,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让群众在正风反腐中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报告从五个方面总结了全市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的做法和成效。报告介绍,全市各级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着力提高政治监督成效,常态跟进疫情防控监督,持续加强作风效能监督,切实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429件,处理1931人、移送司法机关20人。针对基层堵点难点焦点,紧盯重点领域、惠民项目资金、小微权力、城区停车难等,推进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聚焦提升群众安全感,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着力构建长效常治机制,推动“惩腐打伞”工作制度化、法治化、常态化。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不断深化以案促改,严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2018年以来,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2009件,处理2972人。
报告指出,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涉及行业领域量大面宽,任务依然繁重,对监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整治提出更高要求。下一步,全市监察机关将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加强对“十四五”规划中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过渡期内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监督检查,聚焦政治责任、群众切身利益、标本兼治和自身建设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做深做实做细监督、持续加大整治力度、一体推进“三不”、提高监督能力,扎实推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工作取得更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