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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端午”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作风规定的提醒函

发布时间:2022-04-28 10:43   来源:华池县纪委监委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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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华池县纪委监委在此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尚俭戒奢,守住底线、不触碰红线,廉洁过节。

一要压实责任,营造清廉氛围。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树好形象、做好表率,严以律己,强化自我约束,树立崇德尚廉、崇廉拒腐意识,以上率下、以身作则。特别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廉洁建设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从严规范廉洁从政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要严守规矩,确保令行禁止。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强化廉洁从政意识,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恪守纪律规矩底线,严格做到“八个严禁”:严禁违反疫情防控要求,聚集聚餐;严禁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微信红包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节礼;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或者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三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好“头雁效应”,自觉摒弃讲排场、比阔气的陈规陋习,坚决做到勤俭节约,杜绝舌尖上的浪费,大力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道德风尚,始终保持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倡导以俭养德、以俭养廉,反对奢侈、反对浪费,引导全社会共渡廉洁、简朴、文明的节日。

四要强化监督,倡导廉洁过节。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传承尚俭倡廉的优良传统。同时,要勇于担当,敢于监督,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纪律作风规定方面的问题和线索,要及时向相关纪检监察组织举报,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和不正之风,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中共华池县纪委

华池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