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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监督“前哨”作用 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华池县纪委监委运用村务村务监督委员会“1234”工作法强化基层监督治理工作侧记

 
发布时间:2022-11-24 15:07   来源:华池县纪委监委   作者:张建庚 王鹏飞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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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某随意破坏土地资源私自聚坝变卖村集体水资源,影响周边群众生活取水。”今年8月,华池县城壕镇中塬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白永鹏在走访群众时,群众向他反映了村干部甄某的问题,在实地查看了解该情况后认为该问题在监督权限内无法进一步界定和处理,随即认真登记了《监督检查工作台账》《问题线索工作台账》并上报镇纪委,镇纪委分析研判后进行了初步核实,核实认为该问题实为甄某的弟弟经营供水点引发的水事纠纷,反馈镇党委并督促工作组现场进行调解处理,为群众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的同时,向取水经营人下发了“拆除影响第三方的原取水点,恢复河道原貌,另选取水点重新备案审核”的责令整改通知书,即保障了取水经营人的合法经营权,又维护的群众的合理诉求,受到了群众好评。

基层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重心,深化基层治理,离不开有效监督。近年来,华池县纪委监委按照“六有”(有牌子、有印章、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会议记录、有档案资料)标准,持续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为村务监督委员会购置电脑、办公桌椅和日常办公用品等办公设备,制作标牌,刻制印章,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切实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创造条件,让监督触角向基层“末梢”延伸。在此基础上,聚焦群众诉求、矛盾纠纷等问题,通过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前哨”作用,准确收集情况,将问题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以有力监督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日常监督中及时收集村情民意,能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今年8月,悦乐镇店坪村村民李某圈养的羊只由于管理不当,跑到了同村村民高某的玉米地和油松地,高某随即堵住了李某出行道路,发生矛盾纠纷。事情虽小,若不及时解决,便会激化矛盾,在走访了解到该情况后,该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李艳带着李某主动上门向高某道歉,取得了谅解。

像悦乐镇店坪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这样准确发现苗头隐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的做法在华池县并非个例。为了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尽责,发挥作用,华池县纪委监委推广实行村务监督“1234”工作法,着力解决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明显,不愿、不敢、不会监督的问题。通过厘清与村级党组织这一关系,开好村务监督工作例会和集体学习会议,用好反馈单、质询单、线索移交单,记录《列席村“两委”会议登记册》《监督检查工作登记册》《征集意见建议登记册》《村民信访登记册》和《监督检查工作台账》《征集意见建议工作台账》《村民信访工作台账》《问题线索工作台账》,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走进居民院落、深入田间地头、主动走访群众、关注民情民意等方式收集新情况、新问题。

“今年雨水多,村上的道路有多处损毁,存在安全隐患。”今年10月,华池县乔河乡张岔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白忠红在入户走访时,群众反映到。接到群众反映后,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时记录了《征集意见建议登记册》,向村“两委”递交反馈单,督促其尽快维修损毁道路,村“两委”在收到反馈单后,立即召开村委会议进行了研究,经“四议两公开”后,维修水毁道路80米、移动塌方400方,维修排水渠80米,新修涵洞1处,在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后,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回访,群众为这一做法竖起了大拇指。

在开展日常监督中,华池县各村务监督委员会针对不同性质问题,通过现场答疑解惑、汇报上级协调解决等多种途径,从源头上减少误解,将群众诉求解决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1234’工作法通过用好3个单、记录4台账的办法,从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反馈问题到整改问题,实现了闭环管理,使程序更加规范、监督效果更加明显。”县纪委常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张兴建从“1234”工作法出台背景、如何操作、取得效果等方面,在近日举办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专题培训班上进行讲解,传授技巧。同时,为了调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积极性,华池县纪委监委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报酬长效增长机制,指导督促各乡镇纪委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奖惩激励和退出机制,通过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充分调动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积极性。

今年以来,全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日常监督1099次,发现问题410个,走访群众4048户,收集意见建议106条,接待群众来访351人次,村级矛盾纠纷与去年同比下降了12%,村干部信访量同比下降36%,监督成效明显提升,基层监督治理效能明显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1234”工作法被省、市农业农村部门推选为乡村治理方面的典型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