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为收藏
你的位置:首 页 > 信息公开 > 监督曝光 > 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 正文

关于对30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及酒(醉)驾、赌博、寻衅滋事类违纪违法案件处理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1-16 09:40   来源:华池县纪委监委   阅读:
【字体: 打印

关于对30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及

酒(醉)驾、赌博、寻衅滋事类

违纪违法案件处理的通报

 

(第七批)


现将近期处理的30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醉)驾、赌博、寻衅滋事类违法人员党政纪处分情况予以通报曝光。

 酒(醉)驾人员

杨俊珍,乔川乡农民,2021年因酒驾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1年6月22日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刘世钰,五蛟镇农民,2021年因酒驾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1年6月24日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曹文岗,县公安局五蛟派出所职工,2021年因危险驾驶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1年5月28日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2021年6月28日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调离公安队伍。

王奇勇,柔远镇农民,2021年因酒驾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1年7月20日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周怀锋,元城镇农民,2021年因酒驾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1年7月21日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王士成,五蛟镇农民,2021年因危险驾驶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21年7月30日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王彦宏,怀安乡农民,2019年因两次酒驾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1年8月19日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王明锋,怀安乡农民,2021年因酒驾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1年8月19日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张贵海,乔川乡农民,2021年因危险驾驶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1年9月27日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朱占宽,南梁镇农民,2021年因危险驾驶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21年9月27日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徐治平,柔远镇农民,2021年因醉驾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2021年10月13日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

王维博,上里塬乡农民,2021因危险驾驶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21年10月29日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方海洋,五蛟镇农民,2021年因危险驾驶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1年10月29日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陈建宁,五蛟镇农民,2021年因酒驾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1年12月17日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张恒溢,南梁干部学院职工,2019年因酒驾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1年12月23日给予其记过处分。

王志奇,林镇乡张岔村党支部副书记,2021年因酒驾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1年12月30日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张小飞,县农业农村局职工,2021年因酒驾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2年1月25日给予其警告处分。

张忠钰,县农业农村局职工,2021年因酒驾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2年1月25日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赵志刚,柔远镇农民,2021年因酒驾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2年2月27日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薛刚,县公安局悦乐派出所职工,2021年因酒驾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2年3月11日给予其警告处分。

杨静静,元城镇农民,2021年因危险驾驶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22年3月11日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龚连春,柔远镇农民,2022年因酒驾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2年4月1日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高增雄,林镇乡农民,2022年因酒驾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2年5月30日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马振源,林镇乡农民,2022年因酒驾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2年6月21日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赌博人员

田占塬,悦乐镇农民,2021年因赌博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1年7月21日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马登位,元城镇农民,2018年8月29日因挪用公款被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2020年因赌博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1年10月29日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马负盘,元城镇农民,2020年因赌博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1年11月18日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马彩霞,元城镇农民,2021年因赌博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2年3月3日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寻衅滋事人员

杨海洲,王咀子乡政府职工,2019年10月因酒后寻衅滋事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1年因酒后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2年3月11日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政务降级处分。

张国文,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职工,2017年10月21日因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记过处分。2021年因酒后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2年6月22日给予其记过处分。

 

 

                     中共华池县纪委

                     华池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