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委出台《意见》 加强派驻监督工作
今年以来,庆阳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印发《关于加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完善派驻监督体系机制、加强派驻监督工作作出新部署。市委书记黄泽元高度重视,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对《意见》充分肯定,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努力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
一、坚守政治定位,明确派驻监督的政治责任
《意见》准确把握派驻监督的政治定位,明确提出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强化组织自上而下监督功能的制度设计,是纪检监察专责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派驻监督的本质是政治监督,根本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根本要求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求派驻机构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全过程,把推动被监督单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责任,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被监督单位和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不断增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二、细化政治监督的内容,推进派驻监督具体化
《意见》坚持首先从政治看,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监督任务,对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重点监督内容,结合实际,提出政治监督“六个加强”,即:加强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并对“六个加强”具体化,提出了“六聚焦六紧扣六督促”的政治监督方法路径,推动被监督单位在践行“两个维护”上作出示范、树立标杆。
三、紧盯日常监督的关键,推进派驻监督精准化
《意见》正确处理“全覆盖”与“高质量”的关系,坚持精准监督,把政治监督与业务监督相融合,要求派驻机构紧盯“四个关键”,做实日常监督,即:紧盯被监督单位和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紧盯政策制定、决策程序、审批监管、执法司法等关键权力,紧盯乡村振兴、生态环保、耕地保护、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关键领域,紧盯传统节日、考试升学、婚丧嫁娶、人事调动等关键节点,着力发现、严肃查处“关键少数”在规范履职、公正用权、维护群众利益、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通过抓“关键少数”撬动“大多数”有效履职,增强派驻监督全覆盖的有效性。
四、完善监督方式方法,推进派驻监督常态化
《意见》严格落实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系统总结派驻监督工作实践,创造性地提出了10种方法举措,即:一是建立监督对象信息库、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处分处理人员登记簿,动态化管理监督对象;二是综合运用参加或列席会议、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驻点调研、现场核查等方式,常态化全面监督;三是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对重点监督对象年度谈话全覆盖;四是建立监督事项清单,及时发现执行偏差,完善防范措施;五是建立“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报备制度,采取事前备案承诺,事后抽查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六是建立主题监督制度,紧扣中心工作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确定主题,集中进行监督;七是建立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制度,推动监督工作长牙带电;八是建立重要情况通报和定期会商制度,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体落实;九是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推动监督与办案贯通融合;十是用足用活“两书一函”,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隐患。
五、完善领导机制,保障派驻机构履职尽责
《意见》坚持“党委全面领导”“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体制,对派驻监督的领导机制具体化。一是加强党的领导,要求市、县(区)党委每年听取一次派驻监督工作的汇报,市、县(区)纪委每半年听取一次派驻机构综合工作报告,研究一次派驻监督工作。二是完善请示报告制度,要求派驻机构每年专题报告政治生态研判情况,每半年报告一次综合工作情况,重要事项随时报告,违纪违法问题立即报告。三是完善支持配合机制,要求被监督单位党组主动及时向派驻机构通报重要情况、重要问题,对派驻机构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条条要整改。四是建立综合派驻机构监察联络员制度,由被监督单位机关纪委书记或下属单位纪检委员担任,实行定期报告、廉情分析制度,发挥其一线监督作用。五是建立派驻机构与被监督单位纪检机构协同联动监督工作机制,完善“室组”联动、“组组”交叉、“组组”协作监督机制,形成贯通协同的监督格局。六是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每年一次述责述廉,强化核心业务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派驻机构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依据。(唐新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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