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为收藏
你的位置:首 页 > 信息公开 > 监督曝光 > 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 正文

关于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9-26 09:18   来源:华池县纪委监委   阅读:
【字体: 打印

1.乔川乡王掌子村艾草畔组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王佰海坐收坐支合作社资金的问题。2022年8月,王佰海纪律意识不强,自我要求不严,未将合作社售卖牛肉款3760元纳入合作社账户进行管理,坐收坐支,直接用于支付合作社购买饲料款等费用。2023年3月,王佰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悦乐镇上堡子村违规套取生态护林员补助的问题。2021年12月,悦乐镇上堡子村党支部书记韩鑫让原村委会主任李志明用他人名义履行生态护林员职责,上堡子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李培宪和村文书张奎鑫在明知违反政策的情况下,仍然默许同意。韩鑫违反工作纪律,在生态护林员选聘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李志明违反工作纪律,违规用他人名义领取生态护林员补助7000元;李培宪、张奎鑫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敢于坚持原则。违纪资金已上缴。2023年9月,韩鑫、李志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培宪、张奎鑫分别受到告诫约谈处理。

3.华池县悦乐中心卫生院院长卢大军履行财务管理工作职责不到位的问题。2020年8月以来,卢大军纪法意识淡薄,未按照规定正确履行财务管理工作职责,未及时督促单位财务人员上解收费,授意财务人员直接用收入支付水电费,违反工作纪律。2023年9月,卢大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五蛟镇刘家湾村虚列支出村集体资金的问题。2021年11月,五蛟镇刘家湾村以慰问困难党员群众为名,虚构花名表违规套取村集体资金0.88万元,用于解决村部冬季取暖等费用,违反村集体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对此,五蛟镇刘家湾村包村工作组组长齐金荣,纪律意识淡薄,安排虚列套取集体资金;李元明作为刘家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在村集体资金支出时审核把关不严,负有一定责任。2023年9月,齐金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元明受到告诫约谈。

5.五蛟镇上城壕村原村文书慕振强在村级发展互助贷款工作中履职不尽责的问题。2019年7月,慕振强在担任上城壕村文书期间,工作责任心不强,错将贺某某的1万元还款资金归还至同村村民慕某某名下,导致贺某某的1万元村级发展互助贷款未归还。离职后,对在文书任期内由于自己工作失误导致的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漠视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影响,违反群众纪律。2023年9月,慕振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