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把握派驻监督政治属性
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派驻机构要始终坚持政治方向、坚守政治定位,加强对驻在单位的政治监督,推动驻在单位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推动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认清派驻监督的政治属性。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监督代表上级党组织和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派驻机构要有明确的身份意识,严格落实重要情况向纪委监委报告制度,主动将监督执纪执法过程中开展的工作、采取的措施,按规定报纪委监委审批。充分履行派驻监督职能职责,在审查调查中,优先考虑政治要求、政治标准、政治效果,不为办案而办案;在日常监督中,优先从政治上、大局上进行考量,及时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优先审查征求意见对象是否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否担当政治责任;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中,优先解决和整改政治问题,加强政治性警示教育,着力提升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的政治效果。
突出政治监督的重点方向。派驻机构是纪委监委的“前哨”“探头”,是深入开展监督的“一线阵地”,肩负重大政治责任。要找准着力点,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驻在单位履行职能职责的监督,引导督促驻在单位党员干部学深悟透大政方针、扎扎实实抓好落实。政治和业务一体两面,要找准“国之大者”与驻在单位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增强透过业务看政治、透过问题看责任的敏锐性,准确发现识别业务问题背后的政治风险、政治隐患,及时推动加以解决。要找准突破点,派驻机构政治监督的难点是对党组的监督,对党组监督的难点是对其行使决策权的监督,这就要求派驻机构在参加或列席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会议时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看决策的政治方向是否正确,是否有利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是否出现从驻在单位自身利益出发、忽视大局等政治偏差,尤其要看决策内容、决策程序等是否合规合法,防止因看重表面监督而忽视政治要求、以对程序合规合法的监督代替对实体内容本身真实完整的监督。
把握政治监督的具体抓手。监督推动驻在单位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协助党组抓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抓好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抓好廉洁风险防控、抓好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抓好以案促改促建促治。监督推动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职责,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为标尺,检视主管部门业务工作,从政策制定、安排布置、行业指导、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政治体检”,看其是否具有履职尽责的政治担当和解决问题的政治能力。促进“两个责任”协同发力、形成合力,建立与驻在单位定期沟通、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等工作机制,共同把握好政治监督“时度效”,对发现的问题敢于督促提醒,对违规违纪违法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同时认真落实严管厚爱要求,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促使党员干部更好担当作为。(何茂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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