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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河乡监督故事|“不该领”的产业奖补资金

发布时间:2024-07-05 08:37   来源:乔河乡纪委(监察室)   作者:李旺龙 李霞霞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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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由于我一念之差,侥幸心理作祟,现如今退了奖补资金,最终还挨了处分,终归是自欺欺人、咎由自取……”近日,收到处分决定书的华池县乔河乡齐庄子村齐庄子组组长赵某懊悔不已。

事情源于该县纪委监委此前收到关于该村的一条问题线索,在开展线索核查时,一张产业奖补资金发放花名册引起了核查组人员的注意。

“从花名册反映的情况看,其他村民谷子种植面积大多都在15亩左右,而作为村民小组长的赵某种植面积居然达60多亩,真的种了这么多吗?”核查组在讨论情况时发出了这样的疑问。

带着这一疑问,核查组查阅了赵某的土地确权登记资料,并走访了当地群众,发现其土地确权面积仅有22亩,而2022年、2023年两年上报的产业奖补资金种植面积分别达到62亩和29.6亩。在前期了解的基础上,核查组随即向当事人了解情况。

“我不仅把我的地种了谷子,而且我还流转了其他5户村民的土地。”面对核查组的询问,赵某解释道。

事实真是这样吗?核查组立即向为赵某流转土地的五户村民了解情况,其中仅有三户村民共为赵某流转土地21.25亩,其他两户群众并未流转,看来是赵某撒了谎。核查组决定再次和赵某了解情况。面对核查组的调查结果,赵某承认了违纪的事实经过。

原来,华池县从2021年开始,连续三年在全县范围内实施谷子新品种秦杂谷6号引进示范种植项目,通过产业奖补的方式,采取农户申请、乡村自验、县上抽验的办法对项目实施情况验收,发放奖补资金,助力群众发展种植产业。正是这样,作为村民小组长赵某利用职务便利,在该项目统计上报过程中,连续两年共虚报种植面积37.5亩,套取奖补资金4968元,在乡村组织验收时,又将与其地块相邻的地冒充顶替通过验收。

最终赵某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规领取的产业奖补资金已全部收缴国库,并对工作不仔细、不认真的3名乡村干部给予组织处理。

同时,该乡纪委针对暴露出的问题,督促相关机构举一反三,及时开展全面自查自纠,进行系统排查,推动类似问题整改到位。截至目前,该乡纪委对奖补项目、公益性岗位聘用管理、民政救助资金发放等方面开展专项监督3轮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个,当面提醒相关责任人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