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为收藏
你的位置:首 页 > 信息公开 > 巡视巡察 > 本级巡察 > 正文

中共华池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1-11 18:17   来源:华池县委巡察办   阅读:
【字体: 打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1日至6月2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单位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反馈共涉及局党组的3大类14个问题,立行立改问题1个,已整改到位15个,整改完成率100%。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方面

1.针对“定点医药机构管理不到位”问题。针对两家药店签订的执业药师聘用合同、执业药师证书已过期的问题积极整改,责令相关药店换证,更新资质。并对药店现有药师续签劳动合同,加强管理。经相关单位推荐,县医保局上会研究决定,组建了由医疗保障、医药卫生、财务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构成的华池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库。并对纳入定点零售药店的三家药店进行重新评审,规范评审流程。按照庆阳市《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建立了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制度并逐步探索完善。

2.针对“基金监管不够有力”问题。严格落实《庆阳市医疗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之规定,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频次,将2022年以来抽查检查情况按要求及时在“互联网+监管”工作平台上予以记录并公示。按照《甘肃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召开了社会监督员会议,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作用。针对存在的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县医保局。

3.针对“移送问题线索工作不到位”问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医疗保障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中发现问题线索的通知》,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工作能力,真正发挥医疗保障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联动作用。向局机关各股室、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转发了《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医疗保障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中发现问题线索的通知》,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梳理,完成3件行政处罚案件文书资料归档并向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组进行了移交。

4.针对“相关政策执行不严”问题。修订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即时结算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了门诊慢病补偿流程,明确了慢病申报即时结算时限、要求,全面落实门诊慢特病即时结报。修订印发了《华池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意外伤害医保补偿工作的通知》,从意外伤害申请、各级机构核实、县医保局抽查复核等层面进行全面规范,建立患者承诺机制,坚决杜绝有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违规报销。并对意外伤害患者重新开展了入户核查,均无第三方责任,属于医保补偿范围。

5.针对“法治建设重视不够”问题。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管理,完善了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局党组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2022年的行政执法案件已经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甘肃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执法文书(范本)》和《庆阳市医疗保障系统权责清单目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及时整改,做好案件来源登记表、立案审批表、询问笔录等程序性资料的记录保存,并进行装订,形成规范、完整的行政执法案卷资料。修订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2021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自查,严格按照国家医保局印制的《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引与文书样式》及时整改装订,形成行政执法案卷资料。严格按照《甘肃省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规定,依法使用执法记录仪和录音笔,建立使用登记表,将相关执法记录内容在24小时内储存归档,并完善案件名称、当事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记录日期及存储日期等项目信息。单位大部分职工已参加2022年度全县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通过了考试,取得了执法资格,充实了执法人员队伍力量。

6.针对落实“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对未进驻大厅的服务事项立行立改,全部进驻大厅受理。严格按照甘肃省医疗保障系统“两轻一免”的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梳理了“两轻一免”清单,进行公示并报司法局备案。对今后形成的行政处罚案件中违法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后果的,将按照“两轻一免”清单要求,及时送达行政提醒建议书,督促其予以整改。

7.针对“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线上线下同步推进,利用线上平台,宣传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的便利性及操作指南。在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结算窗口、护士工作站、导医台(咨询台)、休息区等处张贴激活流程,充分发挥“两定机构”主阵地作用,引导群众激活并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落实周统计、月通报制度,督促医药机构全面推进电子医保卡激活使用。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8.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责任制度,分管领导具体抓、推进度的责任机制,及时解决来信来访反映问题。按要求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及信访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今后持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防范化解廉政风险,全方位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9.针对“文风会风工作有待加强”问题。对分管领导、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了约谈。制定单位内部会议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召开会议,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请假人、主持人、记录人、会议主题等重点内容,做到规范、完整、准确。

10.针对“日常工作精细化程度不高”问题。强化管理,真正做到医疗机构底数清、数据明,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建立了华池县定点医药机构准入、退出台账,对退出、纳入时间及时进行记录,动态调整,加强工作精细化管理。

11.针对“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安排专人及时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清理,对清查出未录入资产管理系统的固定资产进行了补录整改,并由党组书记及时对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约谈。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各类报销手续,从根本上保证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完善了相关资料。严格落实专项资金管理,积极衔接财政,加大支付进度,提高资金的有效使用率,及时对相关资金完成了支付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2.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度,严格遵守党章党纪,局党组成员带头执行各项会议制度和要求,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实现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严格落实县医保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凡对重要事项,按照相关程序,提前告知纪检组参会监督,并报送相关备案表,集体研究讨论决定。

13.针对“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完善了党建工作要点、个人发言材料、党课讲稿等内容,并对相关同志进行了约谈。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从严从真从实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党内生活制度,规范记录会议笔记。对档案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党组织书记亲自抓、亲自过问党建工作,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党组织会议,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分管领导每月及时跟进党建重点任务落实。对照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要点、重点任务清单、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及各级督查巡察反馈问题,制定任务、问题、责任和整改“四个清单”,进一步强化主责主业,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办事、目标明确、责任清晰。

14.针对“制度建设滞后”问题。修订完善了《华池县医疗保障局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按照要求上会进行了讨论,并印发执行。进一步规范学习、办公、会议等制度,对岗位责任、服务承诺等事项进行细化,实现作风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医保服务中心内控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全面形成稽核与业务经办管理,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工作局面。加强系统权限管理,对医保系统操作人员的权限进行了具体规范,确保专人负责具体业务,落实了权限管理、密码保密等信息安全的保障措施。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934-5123744

邮政地址:华池县老城街5号二楼办公室

电子邮箱37618067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