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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华池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1-11 18:30   来源:华池县委巡察办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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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四巡察组于2022年3月21日至6月21日对县林草中心进行了巡察,7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反馈共涉及县林草中心问题3大类23个问题,已整改到位21个,整改完成率91.3%。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方面

1.针对“监管工作落实不严”问题。成立退耕还林专项核查调查组,对涉及乡镇退耕还林地复耕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同时对相关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并督促农户利用今秋全面完成退耕地的补植补造。此外,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加大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实施力度,进一步提高退耕农户对退耕还林成效认可。加大对工程的督查力度,提高工程质量,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管护措施,使我县的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退得下,稳得住,不反弹”,使退耕还林真正成为一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我县脱贫致富的民心工程。

2.针对“管控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加大了封山禁牧力度,严格落实《庆阳市封山禁牧条例》《华池县林木管护办法》的规定及落实乡镇封山禁牧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乡村两级护林队伍的骨干作用,落实管护责任,加大禁牧执法、督促检查和案件查处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曝光一起,确保禁牧工作禁得住、见实效。汇报县委、县政府,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封山禁牧专项整治活动,从严从细做好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林区打山放牧等人为毁坏林草植被违法行为,全力保障全县林草资源安全。二是召开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会议,对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安排部署,层层签订《森林草原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县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包乡,乡镇(林场)包村(林区),专(兼)职护林员包巡护的工作责任制。

3.针对关于“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讨论制定相关制度,并印发全中心在工作中遵照执行。通过制定相关制度,运行科学的林草管理体系,强化华池县林草机构建设,壮大林草管理和科技队伍,加强林业草原机构和组织建设,使发挥其应有的职责。确保有机构承担、有部门负责、有力量落实、专业的事由专业的人干,为加强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提供坚实保障。

4.针对“落实专项行动有偏差”问题。对公益林办、退耕办及县林草中心等干部职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改思维、转作风、排风险、破难题、优环境、抓整治”政策学习,巩固和深化专项行动成效,聚焦突出问题,抓整改和建章立制,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做到情况明、责任清、作风实、推进快,不断提升工作质效。此外,积极培育政策执行文化,提高各类公共政策执行主体的执行意识,自觉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抓好各项改革举措落实。

5.针对“理论学习不扎实”问题。一是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创建两型机关”和党史学习教育,制定学习计划,开展学习班活动,将十九大精神等全会精神和“改思维、转作风、排风险、破难题、优环境、抓整治”为重点学习内容,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和《中国共产党简史》,掌握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切实做到学有计划、学有记录、学有质量。在丰富学习形式、开展座谈交流的基础上,提交高质量的学习心得和发言稿。二是加强政治学习的督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中心党员干部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所属支部党员进行日常检查。并严格按照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将督查结果计入党员积分,作为年终党员评先评优的依据,对理论学习不自觉、不经常、不掌握的党员干部,在全中心范围内予以通报,鞭策督促往深里学、往细里学。三是开展了党建、党史基础知识应知应会考试,将考试结果公示并计入党员积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6.针对“作风建设有待加强”问题。对全体职工加强业务培训,并进行一次集体约谈,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努力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密切联系实际,注意收集有关资料,积极为领导实施正确决策提高准确可靠依据,在公文处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公文处理程序办事。发文时,按照拟稿、核稿、会签、签发、印制、盖章、登记、发文等程序办理;收文时,按照收文登记、拟办、批办、分送、催办、立卷、归档等程序办理,杜绝出现错误的公文处理事情。

7.针对“项目管理监管不到位”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规定,2018年“三北”防护林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承建符合规定。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合同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经过现场监理、建设、施工单位等进行的质量评定与验收。林草中心对华池县2017年“三北”防护林工程、2018年重点生态造林工程和2021年“一村万树”项目进行重新验收,并加强业务人员学习教育,提高专业水平,确保林草项目真正取得实效。对实施的华池县2018年省级财政林果产业(核桃)项目剩余资金予以上缴县财政。同时利用今秋明春对实施的华池县2018年省级财政林果产业(核桃)项目进行全面补植补造,我局将届时下派工作组对补植工程进行全面的验收,力争工程成活率达到85%以上,确保项目成效。

8.针对“公务接待超次数”问题。对超次数接待的费用予以收回,并加强财会人员业务知识学习,在今后的接待中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接待对象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9.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开展了专项清查,对2016年以来支出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马上整改,健全手续。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报销,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对报销票据进行严格审核,对不规范的一律不准入账。统一使用公务卡结算,减少现金支出,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约谈,责成违规报销费用的人员限时上缴费用,并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组织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对中央八项规定进行再认识、再讨论、再重申,引导干部职工统一思想,从根本上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出现。同时,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报销审批,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厉行勤俭节约、防止铺张浪费,严格控制支出,严禁铺张浪费。将不规范使用的资金予以上缴县国库,同时对历年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确保同类问题不再发生。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做好登记,并与账务资料及时核对,能完善手续的补充完善手续,对部分林业站和国营苗圃资产按照县上有关规定,进行盘活使用,同时加强财务人员管理,对于新购买的固定资产即买即登记。加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批,严格按照《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已经对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进行财务决算报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0.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问题。开展民主集中制专题学习教育,组织全体职工重点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理解掌握记牢民主集中制的精神实质、基本原则和纪律规矩。严格规范本单位的党组织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等相关制度,认真遵守,切实增强制度执行的自觉性、主动性、规范性。维护民主集中制执行严肃性,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要求,坚决防范廉政风险。

11.针对“组织生活不严不实”问题。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员干部分工事宜,从党员中选择党性强、工作责任心强、思想积极,做事认真、主动、有条理、业务精通的正式党员干部调整到党建业务主办岗位。支委会的主要负责人为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负责人,亲自负责,专题研究,将“三会一课”制度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工作计划,同时将各组织实行“三会一课”制度的状况纳入工作目标评价的主要内容。支部书记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执行情况,及时通报检查结果,进一步激发党员先进性,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团结力和战斗力。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统筹安排业务工作与支部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主题党日、谈心谈话、“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制度,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灯下黑”现象出现,通过开展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思想沟通、情感交流、促进工作,并进行提醒约谈。

12.针对“干部管理不够严格”问题。对此问题开展了专项清查,围绕单位内部管理,完善考勤、请销假、休假、外出报备制度,突出制度执行,强化制度约束,做到常抓常管常严。党组班子加大对工作纪律的督查力度,驰而不息推进作风整治工作,对违反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严格按照县委相关要求从严处理并执行到位。对巡察期间少数干部上下班迟到、无故脱岗的,由分管领导对进行提醒约谈,并在全局通报批评。

13.针对“反馈问题整改资料不齐全”问题。县林草中心迅速行动,核对完善整改材料。同时,通过组织股室人员学习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既治标,更治本,通过完善内部制度建设,优化业务操作规程,强化制度执行,最大限度降低人为风险因素,切实堵住各领域各环节风险点,全面构建审计反馈问题整改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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