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华池县纪委 华池县监察委员会
关于抽查全县帮扶干部落实“一户一策”精准脱贫方案
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上承担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任务的各单位:
按照 3 月 27 日市委书记研究脱贫攻坚工作专题会议部署和市纪委监委要求,县委决定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农村部、县督查考核局、县扶贫办配合,抽调人员组成15个专项抽查组,从3月28日开始集中利用 2 天时间,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帮扶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其他科级干部和一般干部制定的帮扶户“一户一策”精准脱贫方案进行抽查调阅。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范围
承担帮扶任务的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除市纪委抽查外的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以及其他帮扶干部均属于本次调阅抽查对象。每个抽查组负责一个乡镇及该乡镇所有帮乡部门(单位),从中抽查16名帮扶干部制定的“一户一策”方案,总计抽查240人。其中:
1.每组抽查该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县直帮扶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3人,全县抽查45人(市上已抽查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县上不再抽查)。
2.每组抽查其他科级干部5人,其中乡镇2人,县直部门(单位)3人,全县抽查75人。
3.每组抽查一般干部8人,其中乡镇2人,县直部门(单位)6人。全县抽查120人。
具体抽查人员名单由各组确定后通知乡镇和部门。
二、抽查时间
1.凡确定抽查的县直各单位帮扶干部的“一户一策”方案务必于 3 月 28 日下午 2:30 前,由单位指派专人送至县委四楼会议室;
2.凡确定抽查的各乡镇帮扶干部的“一户一策”方案,由各乡镇统一收齐,务必于 3 月 28 日下午 16:00前,指派专人送至县委四楼会议室。
三、有关要求
1.请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接到通知后,立即按要求收集相关人员帮扶户的“一户一策”方案,按时送达指定地点。凡不能按时送到的,视为未制定“一户一策”方案,予以责任追究。
2.原则上,确定被抽查人员帮扶户的“一户一策”方案都要送达接受审查;若帮扶户超过 3 户以上的,重点提交 3 户未脱贫户的“一户一策”方案。
3.抽查工作组成员要认真负责,详细审查,客观准确记载审阅情况,列出问题清单,形成专题汇报,向县委主要领导汇报;县委将对发现的不足和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批评,责令立即整改,对在方案制定过程中工作不力、敷衍应付、搞形式主义等问题,予以问责追究。
中共华池县纪委
华池县监察委员会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