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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华池县纪委 华池县监察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全面提升
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9 15:34   来源:华池县纪委监委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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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纪委,县纪委各派驻(出)机构、内设机构,县委巡察办:

为积极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县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全面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现就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学习提升履职能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业务水平和执纪执法能力为重点,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切实强化纪法衔接贯通意识,熟练掌握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专业知识,全面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本领,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能力高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学习重点

1.加强党的政治理论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位,坚持不懈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清醒的政治头脑和高度的政治自觉,把党的政治建设要求转化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路、举措和具体行动,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坚持以学习《党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及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为重点,同时密切关注中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文件精神,全面及时了解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采取的一系列重大举措和安排部署,清醒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任务,以坚如磐石的意志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2.强化纪检监察业务学习。打铁还需自身硬。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全面推开以后,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既执纪又执法,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紧扣党章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开展学习,熟练掌握纪检监察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熟练掌握党的纪律要求和国家法律规定,熟练掌握纪法衔接的新要求,才能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在学习的内容上,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修订的一系列党内法规,重点学习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熟悉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高执纪能力和水平;要认真学习宪法、国家监察法以及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务员法等与履行监察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参考目录附后),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纪审查调查的能力。在学习的载体上,要以一报(中国纪检监察报)两刊(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党风廉政建设)三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甘肃廉政网、庆阳廉政网)等主流媒体为核心,密切关注各级纪检监察网站要闻要论、最新动态和纪检监察报刊杂志的理论文章,及时掌握了解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借鉴各省市、各行业、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典型经验,有效应对和解决在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3.注重综合知识学习。要在积累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基础上,广纳新知、博采众长,广泛涉猎工作所需的法律、金融、财会、管理、心理学、哲学及语言文字、公文写作等方面的知识,拓宽自己的视野和知识面,不断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开阔工作思路,增强为党和人民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的能力。要注重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掌握思想灵魂,领会精髓要义。要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多思考、多比较、多总结,切实提高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真正把所学的知识用于工作实践,争取成为新常态下纪检监察工作的骨干型、综合型人才。

三、学习形式与时间

1.学习形式。坚持以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为主,以外出培训和专题讲座为辅,鼓励利用早饭前、晚饭后及工作之余抢时间、挤时间进行自学。

2.学习时间。集体学习由单位统一安排,个人自学自行安排。每人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4小时,每月阅读政治理论或业务书籍不少于1本,全年摘抄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遇有主题教育等活动时另行安排。

四、学习要求

1.坚持学以致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将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与各自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把理论学习的成果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破解难题、解决矛盾的科学方法。

2.做到持之以恒。要把学习当做一种工作责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边学习、边思考,根据纪检监察工作需要和知识更新的要求,随时调整充实学习计划,筛选学习书目,做好读书笔记,不断提高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

3.注重统筹兼顾。要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之间的关系,采取“挤”和“钻”的办法,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将学好业务和搞好工作结合起来,讲求学习方法,增强学习效果。

4.端正学习态度。要正确认识学习的目的,始终保持谦虚好学的态度,向书本学理论、向实践学经验、向榜样学进步,在精读、勤问、善思上下功夫,做到真学真懂、融会贯通。

五、监督考核

1.强化学习成效检查。县纪委监委将不定期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于10月份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及有志于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公职人员开展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测试,考试具体事宜及成绩将在华池纪检监察网予以公布。

2.注重检测结果运用。县纪委监委将平时检查和业务知识测试情况纳入干部职工年终绩效考评之中,并作为评优选先、提拔任用、调整岗位的重要参考。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按不合格对待,考虑调整岗位;其他单位参考干部成绩突出且在原单位表现良好的,可择优调入纪检监察系统工作。

 

附件:参考目录

                   

                       中共华池县纪委

                                                         华池县监察委员会

                                                      2018年5月29日

    附件

参考目录

 

《党章》《宪法》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

《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实施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释义

《刑法》《刑事诉讼法》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