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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华池县纪委  华池县监察委员会

关于印发《华池县纪检监察组织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9 09:37   来源:华池县纪委监委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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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纪委,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内设机构:

现将《华池县纪检监察组织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精心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华池县纪委

                                                                            华池县监察委员会

                                                                                  2018年5月22日

 

按照市县委、政府和市纪委“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以下简称“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部署要求,结合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22条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在机关和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近年来省、市纪委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群众反映和县纪委专项治理、监督检查情况来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还存在业务不精,能力不强,职责定位不准、担当精神欠缺、群众观念淡漠、工作作风不实、自我要求不严、纪律规矩意识不强等问题。因此,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全体干部必须清醒认识到作风问题的严峻性、危害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切实把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作为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体现,作为继承和发扬南梁精神的有力抓手,作为建设幸福美好新华池的迫切要求,作为修复和优化政治生态的具体举措,以猛药去疴、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彻底祛除作风积弊,带动和促进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干部彻底转变作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二、重点任务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刻领会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履职尽责,着力解决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优良的作风和强有力的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推动全县干部作风大转变,努力形成有利于发展的良好环境,保障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在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中,重点解决6个方面的30个问题。

(一)着力解决政治上不过硬、四个意识不强,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特别是执行力和推动力还有差距,等会议布置、靠领导推动、把责任推给别人、不急不火不怕慢的问题比较突出。

2、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职能定位不准,对执纪执法重要性认识不清,责任压力传导不力,监督重点人、重点事有偏差,对一些单位的廉洁风险防控还有盲区。

3、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不强,在大是大非面前搞“爱惜羽毛”,不敢较真碰硬、听之任之,在张万福等人违纪违法问题上政治敏锐性和是非观念不强,警惕性不高。

4、个别纪检干部角色意识不强,纪律约束内外有别,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不按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办事,不落实回避制度,私存线索,跑风漏气,徇私舞弊,以案谋私。

5、落实“两个为主”和“三转”要求不到位,重要问题线索和重要事项向上级纪委不汇报、不请示,一些派驻机构和乡镇纪检干部兼职或安排参与非主业的事务性工作。

6、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经常,原则性、战斗性不强,存在随意化、形式化、平淡化的问题,民主生活会没有辣味,“三会一课”流于形式。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到位,落实党内议事规则不认真,开展双重组织生活走过场。

7、个别纪检干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个人事项报告中避重就轻,重大事项申报不全不准。

8、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宽松软,一些纪检干部涉嫌黄赌毒、酒驾,大操大办红白喜事等问题。

(二)着力解决思想观念不解放,工作能力与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等问题。

9、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力,一些纪检干部学风不浓不正,视学习为负担,即便参加集体学习也敷衍应付,不勤学深学真学,对政策和业务知识一知半解,似是而非。

10、个别纪检干部不深学细研党的政策,本领不强、专业不精,面对新矛盾新问题,习惯凭经验、靠老办法处理,工作不讲程序,措施不实,成效不佳。

11、凡事等着上级出政策、领导出主意,习惯于当“传声筒”,依靠行政手段处理矛盾,运用法纪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能力不足。

12、不敢突破“惯例”,不敢超越“本本”,工作打不开局面,缺乏改革创新精神,因循守旧、思想僵化。

13、县纪委派驻(出)机构和乡镇纪委干部力量仍显薄弱,专业人才奇缺,专业能力不强。

(三)着力解决履职担当不够,办案质量不高、震慑效应不强等问题。

14、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的能力不强,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一些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处理偏轻。

15、查处腐败存量行动迟缓,问责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够主动,对个别干部边腐边提没有“一案双查”。

16、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敢于担当碰硬的精神缺乏,奉行好人主义,遇事明哲保身,碍于情面不办案和能力不足办不了案的情况并存。

17、对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重视不够,没有做到优先处置,处分避重就轻。

18、对以往审计发现的违规享受低保等问题涉事干部处分问责轻描淡写,以“下不为例”“批评教育”作为整改的情况较多。

19、由于自身不干净或自身作风不过硬,怕得罪人,对一些不良现象以及违纪违规的人和事,不敢抓不敢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自流。

(四)着力解决工作搞形式、走过场、不求实效等问题。

20、调查研究不经常、不深入,特别是蹲点解剖“麻雀”、面对面听取群众真实意见、有效解决群众困难和问题等工作不扎实、不务实。

21、会议和文件过多过长,起草文件机械照抄,出台制度决策“依葫芦画瓢”, 上下一般粗、左右一般齐,缺乏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部署工作层层重复开会,仍然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问题。

22、迎接上级检查习惯于事先踩点,“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进村入户扶贫,不用真心真情,不下真功夫,走马观花,没有具体措施办法。

(五)着力解决工作效能低下、执纪为民环境不优等问题。

23、把纪检监察工作当成是“饭碗”,对自身要求降低到纪律底线,敬业精神不足,工作敷衍应付、拈轻怕重,对全局性、整体性的急难繁重任务不愿多做,投机取巧,能拖则拖、能推则推、能躲则躲,粗枝大叶、标准不高,得过且过,工作部署多、跟踪问效少。

24、办案安全意识不强,程序不严格,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执行不到位。

25、不能坚持文明办案,对调查对象态度粗暴、方法简单,戴着有色眼镜看人看事;受处分人员回访制度没有得到较好落实。

26、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尚未彻底根除,接待来访群众态度不热情,听取群众诉求不耐心,答复和解决问题不到位,造成群众信上不信下,越级上访、重复信访现象较多。

(六)着力解决慵懒散慢、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

27、对中央、省、市、县巡视巡察、督查审计、专项检查、专项治理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

28、不注意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形象,以“管人者”自居,官职不大、架子不小,优越感强,颐指气使。

29、无视“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要求,执纪违纪、顶风违纪,追求低级趣味,热衷吃请,玩风过盛,人际交往复杂,有的甚至过多过滥。

30、无视单位管理制度和纪律规定,上班时间擅离职守、迟到早退、玩游戏,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改进作风的行动自觉。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要自觉把自己摆进去,当好“排头兵”,走在前、做表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思践悟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真正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各乡镇纪委、县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和各内设机构都要结合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开展改进作风专题教育、培训和宣传。县纪委监委党支部要把强化思想教育、改进作风作为党员组织生活和日常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年内组织召开1次改进作风专题组织生活会,教育引导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树牢依法依纪依规办事意识,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二)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做好问题查摆和整改。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积极组织开展调研,分县、乡纪检监察组织二个层次,广泛开展蹲点调研、解剖麻雀,通过与干部群众面对面交流、沟通,多渠道征求意见建议,真正把各方面情况摸清吃透,把各类作风积弊查实查清。年内,县纪委监委至少向市纪委监委提交2篇以上作风建设方面的专题调研报告,各乡镇纪委、县纪委派驻(出)机构和各内设机构至少向县纪委监委提交1篇调研报告。同时,对查找出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要梳理建立问题清单台账,逐项细化整改措施,确定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按月统计汇总整改情况,确保所有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三)强化责任担当,努力锻造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技能教育培训,有计划地开展全员培训,突出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重点抓好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党的十九大精神、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教育,加强传帮带,努力把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造成一支具有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的专业化队伍,在全县作风建设年活动中争做遵守政治纪律规矩的表率、切实转变作风的表率、推动落实的表率、依法治县的表率。

(四)突出主业主责,以实际行动推动作风转变。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受理作风问题反映,畅通电话、网络、来信、来访举报渠道,对反映机关单位和党员干部作风问题的信访举报件,优先处理,快速处置。要加强巡察监督,把作风问题作为巡察的一项主要内容,结合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着力发现一批扶贫民生领域管党治党和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查纠“四风”,紧盯隐形变异的“四风”,拓展监督渠道,强化明查暗访,加大通报曝光,保持震慑遏制的高压态势,强力正风肃纪。深入推进“三纠三促”专项行动,下实手解决一些部门单位“门好进、事难办”的问题。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扶贫领域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重点督办、督促检查,加大问责力度。组织对全县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走遍”,发现和解决精准扶贫中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等问题。加强对职能部门的监督,各派驻机构要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发挥主力军作用,督促各职能部门加强对民生政策落实、项目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管理,对本系统、本领域、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领导抓促,以及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和违纪违规的人和事的查处问责。对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导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从严追究职能部门相关领导的责任。做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紧扣省委第三巡视组通过各种渠道反馈的问题,以鲜明的态度、坚定地决心、务实的作风,坚决予以整改,推进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作风建设。

四、工作步骤

全县纪检监察组织作风建设年活动与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同步开展,从2018年4月开始,至2019年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精心谋划准备,全面安排部署(2018年4月下旬)

成立县纪委监委“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印发《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

第二阶段:集中查找问题,狠抓整改落实(2018年5月上旬至2019年1月中旬)

5月15日前:县乡纪委分层组织开展问题自查,向不同层面发放意见征求表和调查问卷,面向社会设立意见箱和开通意见征求电话热线,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安排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

5月30日前: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梳理、整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摆出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

6月15日前:根据问题台账,分层级、逐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6月15日至2019年1月中旬:根据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完善长效机制,制定制度规范。县乡纪委适时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专项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下实手纠改作风顽疾。

第三阶段:广泛开展评议,全面考核总结(2019年1月下旬至2019年2月)

1月下旬:分层分级组织开展自评,总结汇报活动开展情况;县纪委向县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和市纪委递交全县纪检监察组织作风建设年活动书面报告。

2月份:接受县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组织的各项评议,按照县上统一安排部署,抓实抓好巩固提升工作。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纪委监委成立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吴建平同志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赵伟、郝奋奇2位同志任副组长,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委办公室,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高度重视,尽快谋划安排,追赶进度,集中查找问题,5月底前梳理汇总,建立台账。

(二)坚持以上率下。县纪委常委会和县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要从自身做起,率先垂范,带头查摆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对作风建设的全局性问题认真思考、提出对策。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各委室负责人、各乡镇纪委书记要坚持一级做给一级看,认真严肃地把自身问题找细、找准、找到位,不遮不掩,从自身改起,并对本部门、本乡镇作风建设中存在的典型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以加强和改进作风的实际行动为全县树起标杆、以身示范。

(三)注重建章立制。县乡纪委要结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已有的刚性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一次系统梳理,深入查找制度建设中的漏洞和缺陷,认真抓好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把有效的做法通过制度固定下来,切实形成科学完备、务实管用、针对性强、有利于工作的制度体系。

(四)强化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委将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专项检查,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凡发现作风问题突出的人和事,一律从严查处、通报曝光,坚决杜绝“灯下黑”。同时,各乡镇纪委、县纪委派驻(出)机构都要切实担起作风整治的神圣职责,把作风建设年活动具体要求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与“三纠三促”专项行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依然我行我素的人和事,对破坏发展环境、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一律快查快办、严查严办、公开曝光,形成震慑,为改善全县发展环境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