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华池县纪委 华池县监察委员会
关于对2018年1-7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
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纪委,县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内设机构:
今年1-7月份,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要求,持续加大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力度,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今年截止7月31日,县纪委监委共受理问题线索160件(含2017年未结案6件),同比增长135.3%。初步核实135件,占比84.4%;谈话函询1件(了结),占比0.62%;予以了结19件,占比11.9%;暂存待查5件,占比3.1%。其中初核案件中初核了结36件,占比26.7%;初核转立案25件(结案9件),占比18.5%,同比增长19%。办结待审定15件,正在初核59件。
全县乡镇纪委本级受理信访问题线索9件。初步核实9件,其中初核了结5件,初核转立案4件(结案2件)。
全县共处分违纪党员干部、监察对象20人次,同比下降23%。其中党纪处分15人次(党内警告9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留党察看1人,开除党籍3人),政纪处分8人(警告2人,行政降级2人,撤职1人,开除3人),双重处分3人,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移送审查起诉1人。组织处理83人次。运用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80.6%、12.6%、3.9%、2.9%,符合“常态、大多数、少数、极少数”的要求。
二、存在问题
1、工作进展不平衡。一是工作完成不均衡。从1-7月份执纪监督监察情况看,乡镇纪委完成初核案件最多的为城壕镇3件(转立案1件,结案1件),县纪委责成立案2件(结案1件);上里塬乡完成初核3件(合并初核1件);紫坊畔乡、元城镇案件查处至今未破白。第一纪检监察室完成初核5件(转立案1件);第二纪检监察室完成初核10件(转立案4件,结案1件);第三纪检监察室完成初核5件(转立案2件);第四纪检监察室完成初核8件(转立案5件,结案2件);第五纪检监察室完成初核(函询)2件(转立案1件);第六纪检监察室完成初核3件(转立案2件,结案1件)。二是工作进展较缓慢。各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对2018年5月上旬交办的个别问题线索初核工作至今还未办结,工作进展相对缓慢,尤其是白马乡对2017年6月份交办的1件立案案件目前仍未审查结束。
2、乡镇本级受理信访问题线索少。各乡镇承办的案件90%以上都源自于县纪委转办件。本级受理信访举报最多为城壕镇3件,其次是林镇乡、王咀子乡各2件,悦乐镇、五蛟镇各1件,柔远镇、南梁镇、乔河乡、上里塬乡、怀安乡、乔川乡、白马乡、元城镇、紫坊乡均为零。
3、乡镇纪委“零立案”问题突出。除县纪委指定立案、责成立案外,城壕镇、五蛟镇、悦乐镇、林镇乡、乔河乡5乡镇各有自办立案案件1件,其余柔远镇、南梁镇、上里塬乡、王咀子乡、怀安乡、乔川乡、山庄乡、白马乡、元城镇、紫坊乡均未破零。
4、重点领域问题线索查处率低。在市纪委关于上半年查处纪律作风问题的通报中,我县查处扶贫领域作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排名靠后。目前160件问题线索中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7件,立案查处8件(结案4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3件,立案查处2件。
5、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不扎实。县纪委在今年5月份转发了《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审理等环节的制度规范作出了明确要求,但从目前来看,大部分纪检监察人员对《办法》的内容一知半解,还未真正深学细悟,尤其在案件查办流程、文书规范使用方面还没完全掌握。
6、案件资料、报表报送不及时。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监察组对案件相关文书资料及定期报表报送不及时,导致案管系统录入延缓,影响了工作情况及工作成效的反映。国土局、司法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发改局、食药监局等7个单位至今未报送过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线索月报表。
三、工作要求
1、靠实责任,提高案件查办效率。各纪检监察室主任、乡镇纪委书记、派驻县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执纪监督监察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把案件查办工作抓在手上,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办案安全,各案件承办部门在今年11月底前务必要将交办(受理)的案件全部办结(其中县纪委案管室于5月3日交办的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初核转立案件8月底须全部结案)。对逾期未完成工作任务的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要做出书面说明。
2、广辟案源,多渠道挖掘案件线索。“零查处”、“零立案”的乡镇纪委要进一步强化措施,从审计、物价、税务部门检查和公、检、法办案中发现案件线索,更要深入群众向社会广泛搜集案件线索,务必于今年年底实现“零突破”。“零查处”、“零立案”的乡镇纪委书记要在全县纪检干部述职考核会议上作表态发言。
3、纪法联动,加大职务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各纪检监察室要严格按照纪律和法律的尺度,把执纪和执法衔接贯通起来,在交办的问题线索里深挖背后的违纪违法问题,严禁就案办案、就事论事。各室年内至少办理一起职务违法案件,切实发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一加一大于二”的作用。
4、加强学习,提高执纪执法水平。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纪检监察业务学习,苦练执纪审查基本功。随后县纪委将制定下发《华池县贯彻实施<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试行)>暂行办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严格审批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文书制作,切实做到工作程序合法合规。
5、高度重视,规范文书资料报送流程。乡镇纪委、派驻部门纪检监察组在办理县纪委转办件(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时,将初核报告先送至联系指导的纪检监察室审核签字后再报送案管室、信访室,再由案管室、信访室分别报送分管领导审阅;自办案件结案后,及时将相关文书资料(电子版)专人报送至案管室。
附件:1、各纪检监察室2018年1-7月份案件办理情况统计表.xlsx
2、各乡镇纪委2018年1-7月份案件办理情况统计表.xlsx
中共华池县纪委
华池县监察委员会
2018年8月7日